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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珠的叹息-短篇集
亦舒
她的骄傲 Page 2

“你说话,可不可以减少一点讽刺呢?”她问我。

“好的,“我说:“我一定改,怎么样?”

她很满意。

“你大概希望每个男孩子都做你的奴隶,听你的命令?”

“不不,”她惊异的说:“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希望男孩子象男孩子,我不喜欢约翰,因为他一天到晚跟来跟去的,讨厌死了。”

我点点头,物极必反,对女孩子不能过份迁就,不然的活,她们开头是得意,后来就变得厌腻了。妈的,这年头,做男人也难。我又不喜欢一团糯米粉似的女孩子,没味道,所以只好侍候玫瑰玛璃这一种女孩子了。

苦命。

不过我真没猜到今天晚上会这么高兴,我会与她谈得如此投机,所以机会来了,就是来了,赶也赶不掉。

她问:“你没有去过夏威夷吧?”

约翰走过来了,君子不夺人之所好,我连忙说:“玫瑰,如果明天有空,请在路口等我,放学的时间,现在你的男朋友来了。”我站起来,向约翰点点头。

玫瑰深深的看我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

我是很识相的,如果再缠下去,那个约翰恐怕要揍人了,我可不打算捱揍,所以约玫瑰在另一个时间见面。

君子不夺人之所好,那意思是不明夺,暗头里做什么,是我们中国人的拿手好戏,不算数。

我觉得我自己有点卑鄙,然而也得玫瑰自己愿意才行,她讲得很明白,她不喜欢这个男孩子,是这个男孩子自己跟了来的。

为一个女孩子放弃学业,一点也没有把握的跟了几千里路,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这点最最起码的理智,一个男人应该有,为了玫瑰。我还不致于这样,谁知道呢?或者稍迟一点,我会陷得比约翰更深。

玫瑰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

一条红的长裙,贴着身子,晃动着,整个人晃动着,象水晶杯子里的红酒,喝得再多也不致于狂醉,但也够受的。我看着她的舞姿,她是美丽的。

她今年几岁?十九?二十?到了三十岁,这样的女孩子,会是怎么样子的?恐怕更加醉人吧。我无意看着他们跳舞跳下去,反正时间也到了,早一点告辞,也无所谓。我是偷偷溜走的。

第二天,她真的在路口等我,血红的一件大衣,翻领上镶雪的貂皮,最新的款式,恐怕全是到了此地才买的大衣,我笑着迎上去。

并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使我这么快乐,她做到了。

她偏着嘴笑了一笑,马上收敛了。

脸还是白玉一般,真不相信她晒过太阳。然而皮肤白的人是晒不黑的,他们说,可见也有几分道理。

“昨天我先走了,对不起。”我说。

“哼!”

我笑,“我的名字又不叫“哼”!”

“我爱怎么叫你,就怎么叫你!”她挑战似的看着我。

“你是女皇?”

“你爱听不爱?不爱的话尽管走,谁在乎?”

我没有走。我看着她三分钟,她不响,我们僵着。哪儿有这种女孩子?一见面就跟人吵架,谁能受这样的气?我于是决定转身,我才动肩膀,“喂!”她急了,“我有事要告诉你!”

她坦白的说:“。

我转回身子,这是她主动叫住我,我很高兴。

我们何尝不是恩爱的一对。

“约翰回去了。”她说。

“啊?”这倒是一个意外,“几时?”这么快。

“今天晚上的飞机。”玫瑰玛璃说。

“啊。”

“我把他请走的,我昨天晚上告诉他,我实在受不了他,而且他在这里,使人给人取笑,所以我只好叫他走,我不是故意的。”

听她轻描淡写,娓娓道来,简直不相信她就是这样把一个男孩子的心伤得粉碎。我的天!

如果我稍微有点脑袋,也应该马上拔脚而逃才是,谁还耽在她面前?谁能保绝她几个月之后不叫我滚。但她越是这样,我越是好奇要知道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子。看,男人下流就下流在这里。天生的贱,一点法子也没有。

我说:“你很残忍。”

她缩缩鼻子,她说:“才不呢,我是个好人,才叫他走,否则把他留在身边,象一条狗一样留个十年八年,我有什么损失?这样说个明白,你认为不对?”

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她的道理这么一大堆,而且的确有的女人比她更深谋远虑,我相信她是不坏的,她只是任性,而且初到这里,处处不惯,脾气也自然坏一点。

我忽然之间,找到了许多理由,替她解释起来。

(二)

奇怪,她倒没有解释,我反而替她假设了道理。

别爱上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圆圆的脸是这么可爱,可爱便是值得爱,牺牲一点又算得什么?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边。”

“很美的屋子。”玫瑰说:“我喜欢那些长春藤。”

“很旧了,我的祖父固执,他不肯搬。”我说。

“他还活着吗?多老了?”她天真的问。

她真是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笑:“你应该问:‘他老人家还健在?贵庚了?’”

“还不一样?虚伪。”

我奇异的看着她。可以说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说她完全是纯真的,原始的。有缺点也有优点,她使我着迷。

“你要不要见他?”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板着脸,不和蔼,同学也一样,向他们借功课看看,象少了一块肉似的,真受不了。”

“别愁功课,我会教你。”

“真的?答应了不准赖,谁赖了谁是狗。”

我下星期给你。”。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横我一眼。

(水如眼波横,山似眉黛青)

我的国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间,这两句词跳进我的心里,拿来形容她,恐怕是再好没有了。我喜欢她那道郁郁的浓眉:永远有神色的眼睛。

我叹一口气,老天,我是爱上她了。

爱是来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认了。我叫伟,我在追求一个叫玫瑰的女被子,他们都说:伟有得苦好吃了,但是苦中作乐,是咱们中国人的看家本领,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我爱她。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她骄傲,但是她对我不见得如此,有时候她也把那种骄傲收敛一下,给我一个机会,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骄傲也是可爱的,尤其是她。

当然,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喜欢她了,什么缺点都看不见,我想我是这一种无可药救的人,只不过我看得见她的缺点,而且连她的缺点,也觉得不错,我沉沦得比任何人都厉害。

但是同学们都认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睐(为什么要叫青睐?)她不肯与其它的人说话,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国面孔,中国血统,行动举止却一点也不像中国人,但是她那种奇特,引起了无数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艳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与她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机会。

我很贱。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她特别可贵,我爱她。

我正式得到一个接近她的机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她问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写信给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会教你中文。”

她顿足,“你老是与我作对!”

“我与你作对?我的天!我几时与你作对?你倒说说看,有什么你叫我做,我没有为你做的呢?”

她不出声,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对别人这么好,别人也会为我做这么多事。”

“你这叫做对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这样叫对人好?这个女孩子,她对人坏的时候是怎样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点怕这个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着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触摸一下。

与她在一起,光是感觉,已然不错,我很满足。

她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夏天几时来呢?”

“这里根本没有冬天,什么夏天?”我告诉她。

她白我一眼。

我连忙说:“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夏天,太潮,很闷,还是凉一点点的好。”

“我天天发抖,房间里开三只暖炉。”她说。

“你瘦了。”

简直不相信她就是这样把一个男孩子的心伤得粉碎。

“唔。”

她的中文很坏,但听过很多故事,使我难以下手。她只是不会写字,说、意思,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为一个补习老师之外,简直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当她利用方德明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

方德明是我们学校里的一流高手,体育健将,我不过是应景的。

这个人长得高、漂亮、帅,而且威风,我承认他英俊。

而且他有钱。上次的网球比赛,因为他去了度假,所以我才有机会出场,赢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过我看不起他不打紧,有这么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见她与他打网球——为什么不与我打?我也会。

阴天。下雨,草地是湿的、玫瑰穿着白毛衣白长裤,戴着一顶小红帽。我走过网球场,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谁?学校里并没有这一号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我有点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错的,但是与她对打的是方德明,我心里就酸得冒泡儿。

我脚不由自主的向他们走过去。

“玫瑰?”我说。

她看见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过来,白裤子上都是泥泞,白跑鞋上有青草渍,但是她看上去,比什么时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么事?”她说话的时候,口中冒着白气。

“不觉得冷?”我很讽刺的问,其实是妒忌。

她眨眨眼,侧着头,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说:“迟早要习惯的,是不是?”她回头看方德明,“你认识他?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住。”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于是我说:“好。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

着我,大眼睛闪闪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远不明白的,对你没有好处。”我也看着她,怕她生气。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来之后,我可以慢慢看你怎么做,考试出同样的题目,不成问题。”她轻声解释。

她分析得这么清楚,我觉得很合理,于是我说:“好,我替你做,你喜欢哪一首词?绝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你父亲说得很是。”!

她笑了:“谢谢你,别做得太好。老师也教过几首,我不喜欢,以前父亲喜欢韦庄的词,你知道这个人?”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我有一分惊异,她的父亲喜欢韦庄,她父亲起码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这么的年纪还能浪漫起来?但是我随即笑了,谁没有年经过?也许那是年轻时候的事了。

难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细细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亲呢?还是母亲?

“喂!你尽看着我干什么?神经病!”她笑。

“只有这么一样功课?”我问她。

“哦,还不够呀,你倒是够黑心的。”她说。

我看着她,这么俏皮捣蛋,会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饰,愿者上钩,碰到这么一个女孩子,我还能做什么?只好随她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给你。”我说。

她用手撑着下巴,细细的看我,“你像我的父亲,说不出在什么地方像。我父亲不年轻了,他四十岁才得了我一个女儿,现在居然赶了我出来,我母亲也不说什么。”

“你母亲年纪也大了?”

“不,母亲今年才三十八岁。”她说。

我点点头,以她的骄傲,她是不轻易说起家里事的,我相信方德明一生一世也不会知道。但是我什么地方像她父亲呢?

如果她有那样的一个父亲,就不该叫玫瑰玛璃这个名字。

“我原来有个中文名字,因为母亲不喜欢的缘故,没用。”她果然说了,“你道奇不奇?”她的语气想也是跟她父亲学的,相当头头是道。

我终于问了一个想问很久的问题:“你母亲可是中国人?”

玫瑰奇说:“只有你看出来了,她是混血儿哪。”

我说:“难怪你这么的白。”

“是嘛?”她说:“在夏威夷每个人都是混血儿,只要不明显,谁也不细细的去查。也是中国人,很纯的,住在一个地区永远不走出来。我母亲很美丽,有一半是中国人。”

我不好问她另一半是什么人。

她的确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开头我们都以为她是纯正的中国人,到现在,才发觉完全不对劲,但是我们不能说她完全不是中国人,她说她有四份三是中国人。

我心中叹口气,如果她简单一点就好了。

如果她简单一点,我也不会对她痴到这种地步吧?

我已经痴得要用红楼梦来解释自己了,老天爷。

她的手搁在图书馆的长台上,手指细而且长,手指上戴满了戒指,都镶着小小的宝石,我想把我的手放在上面,但是我终于没有那么做。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

在她的面前,我十足十像个书虫,连女孩子的手都不肯碰。她的手是细的,细而且白,相当长的指甲,但是干净,没有指甲油。通常看文艺复兴时期的外国画,我总是喜欢留意女孩子的手,无论交迭着,支持着下巴,拿着望远镜,抱着婴儿,那双手总是十全十美的,我喜欢那样的手。

我低头不响。

我终于遇见了一个我要的女孩子,但是她不容易得到。

我想我们该走了,今夜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我还得替她捉刀做功课。

她却说:“我听说你是一个很顽皮的人,顽皮,你明白!很多女孩子都这么说,开头你也一直与我作对,为什么忽然之间你变了,变得这么静?”

我说:“你不知道?”我看着她的手,“我爱上你了,所以没有笑话好说呀,爱情不是潇洒的。”

“什么?你爱我?为什么?”她很吃惊。

“因为你可爱。”

“不不,不要爱我。”她摆着手。

“为什么?”我问:“我爱你,这是我的事,我又没强逼你也爱我。”我淡淡的说。

“怎么会呢?”她睁大了眼,“以前有一个男孩子,他拿了手枪逼我爱他,你的态度倒很两样。”

我握着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说:“我是中国人。”

她不响。

她把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当我是一个好朋友一样,她说:“我不明白,但是我喜欢你,我不会不对你好的,但是我也不会对你太好。”

我有一阵心酸,好,她上来就把态度摆明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好永远坚持“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态度。

我说:“你的男朋友太多了。玫瑰,太多男孩子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你才会这样。”

她看我一眼,“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爱上了一个人,他不爱我,完全的拒绝了我,令我伤心到现在。”

“真有这么一个人?”我诧异的问:“谁?”

她点点头,“有。他开一家贝壳店,中国人,长得很好。他不喜欢我,我一进他的店,他就皱眉头,一直说我的中文不好。”

“这是你来学中文的原因?”

“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坦白的说:“。我想这是讲究缘份的,我爸爸说什么都是缘份。他要是不喜欢我,我的中文再好,他还是不喜欢我,他不过是故意挑剔而已。”

我笑:“是的,你父亲说得很是。”

“不过我总是忘不了他,也许只是心里生气的缘故。”

她这一番话,说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与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这只是她的片面,这个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会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仿佛我也是女孩子,我们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说:“我爱跟你讲话,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过懂得玩网球而已。”

我看着她,她的样子是很有诚意的,而见很天真无邪,大眼睛睁得很美。但是谁能保证她不向方德明说:“我喜欢你的强壮,伟,他不过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里。

我想得太多了,我应该相信她所说的话,欣赏一番。

美丽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难得到的,我爱她,就因为她难以得到。爱一个人是快乐。我不认为单恋有什么不对,就算这是单恋吧,我仍然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爱一个人是好的,爱与被爱,我选择爱。我不要被爱,多少人说:被爱是幸福的,他们错了,一个讨厌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边左右,有什么快乐可言?但是至少现在我看着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满足。

玫瑰说:“我们该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没有枪,这里买枪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与你在一起,真是无忧无虑。”

“啊,是的。”我说:“这是我的好处。”

我与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弯里。

在旁人看来,我们何尝不是恩爱的一对。

实际上,实际上我们十划还没有一撇,我连她的影子还没有抓住,多么可惜。

“我会想念你。”到了门口,她说。

“谢谢。”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见。”她一转身,走了。

连一个转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变成了一个阿木林。

同学告诉我:“你与她在一起,迟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个舞会?她已经答应与方德明同去了。”

“是吗?”我淡然说:“我教她中文,不过是想她学好功课,没有其它的意思,你们误会了,至于她与什么人去舞会,与我无关,我对她没有企图。”

“你真伟大。”同学说。

这是称赞?是讽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舞会。我只希望与攻瑰静静在一起谈话,聊天。当然她是喜欢舞会的,因为她永远是中心,我不会忘记上次的舞会。

她居然在门口等我。

这次不一样了,这一次她认识了方德明。

那个舞会我还是要去的,只是为了去看她,不是为了其它人怎么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么想,我也有我傻气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么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伟大”很快又传开了。

我得到了一个约会。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与我同去那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舞会。

我约了她。

那天夜里,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袍,挂一串养珠,很素净,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标新立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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