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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
天蓝若空
不分 Page 1

VOL.1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

Any time of year, you can find it here

Her mind is Tiffany-twisted, she got the Mercedes bends

She got a lot of pretty, pretty boys, that she calls friends

How they dance in the courtyard, sweet summer sweat.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一个可爱的地点

一张美丽的容颜

永远迎客的加州旅馆

一年中的每一天

随时都有空房间

她心如玻璃丝扭曲,她拥有墨西迪奔驰

她有许多朋友,都是漂漂亮亮男孩

他们在后院起舞,甜蜜夏日的汗珠

有人翩翩求忘记,有人翩翩求记住

Hotel Carlifornia是酒吧的常备歌曲,我曾在不同的夜晚的空气中反复聆听这首歌,那大多是和齐越在一起的时候,以至于和齐越分手后每逢听到这首歌我就有种泫然欲泣的情绪,每当这时我只好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直到心情和面部肌肉一样漠然无所谓。忘却一个人很难,尤其是那个人是自己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尽管我很清楚自己怀念的并非他本人,他实在没什么值得怀念的,我只是怀念和他厮混度过的三年岁月,告别齐越的同时,我也割断了自己生命中的某些东西,变成了一个女人。这显然是衰老的开端。

第一次遇见韶华的时候,我坐在岑的酒吧里,当时空气中弥漫的,正是Hotel Carlifornia苍凉的情绪。我听见门上风铃轻响,并没有回头去看来人是谁,然后我者走到我身旁隔一个位子的高脚凳上坐下。眼角的余光告诉我那是个女子,她脱去冬日厚重的外套,放下包,用手掠一下头发,对酒保小莫说,Gintonic。说完这个词后她从包里悉悉簌簌地拿出烟和打火机,啪一声响点烟,打火机的声音很清脆,不象ZIPPO,我于是转过头去看那个打火机。

这时我才第一次看到她。

那是个清秀的女孩子,从我的角度看去,可以看到她纤细的侧面线条和时下流行的褐色短卷发。她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手边的打火机也是亮银色,纤长精巧的造型,果然不是ZIPPO,是我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DUNHILL女士款。我曾到处寻觅过这一款打火机但是不见有卖,居然在这里看到。

小莫把酒放在杯垫上从准确无误地滑到她面前,这小子很喜欢显露这一手。做酒保的人想来都是很寂寥的,虽然每晚和不同的人交谈,却无法与之交心,故此只好在细节上自我娱乐。我常和他玩骰子,并且总是赢他,除我以外小莫很少会在骰子游戏上输给别人,这是因为他太精明于此。至于我赢的原因,他说那是因为我是个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或许如此。

我在喝一杯叫做BAMBOO的烈酒。和齐越分手后我没再喝醉过,这不是因为酒量而是因为我如果没有安全感就绝不会放任自己喝醉。只有他看到过我烂醉哭泣的丑态,还有其它脆弱毕露的样子,这不能不说是我太过幼稚,爱一个人其实还是要有所保留的,让对方看到全部的自己并非上策。可惜我明白这些道理时已经太晚了。

那天剩下的时候我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默默喝酒,听着小莫放的老掉牙的英文歌,他知道我喜欢什么风格的音乐。和我隔着一个座位之遥,坐着抽中南海喝Gintonic拥有DUNHILL打火机的年轻女人。如果一切就这样平淡无奇地结束的话,我的人生一定将会这样平淡无奇地继续下去,某一天我会遇到另一个不一定值得爱的男人,然后我们会做一些恋人通常做的事,有可能结婚或是分手。总之,人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如果不被某些意外因素打破的话。

那天晚上我遇见了叫做韶华的女人,知道这个名字是在后来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和她的相逢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劫难抑或缘分,也许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

吧台后面的木头挂钟走到十点,隔着一个位子的女孩移到我身旁的座位坐下,我感觉到她的视线落在我脸上半分钟,多少有些肆无忌弹。我转头她,正对上她的圆眼睛,在吧台前的黄色射灯下,那双眸子是透明的褐色,让我不由得想起猫。猫眼女孩有纤细的脸形和丰润的唇,在男人眼中应该是性感的类型。与我恰好相反。我顶多只能用感性来形容。

我看着她,她对我笑一下,说嗨。她笑起来两颊像外国人一样酒窝深陷成弧形的线条,很甜。

嗨。我回答说。

在等人?她问我。

你觉得我像在等人吗?

不像。她马上回答。

我微笑一下,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

嗯。一个人来酒吧的女人不多,所以我想应该能和你聊得来。她低头点烟,吸了一口,然后说,你是什么星座的?

你很懂星座?

她摇头。不是,只是觉得如果要了解一个人,最好先知道对方的星座。

天蝎。我说。

她眯起褐色的眼睛看我,表情古怪。于是我问她是什么星座。

你猜。

这种事情哪里猜得到。我笑道,你不想说就算了。

不是不想说,其实我和你一样是天蝎座。她优雅地弹落烟灰,对我莞尔一笑,那笑容不知为何让我觉得十分温暖。

那天后来的时间里,我们漫无边际地聊着天。一桌之隔,是时而调酒擦杯子时而无所事事的酒保小莫,他当然在听我们说话。女孩说自己在北方长大,这解释了她卷舌清晰的好听的普通话,而她蜜黄色的皮肤和不高的身材,说明她显然有南方血统。和我相反。我是在江南长大的北方后裔,皮肤苍白几乎可以看见血管,说话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吴侬的柔软。

她说她是做平面设计的,在一家广告公司。我告诉她自己是文案,就职于某个家居设计工作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熟悉对方的职业内容。于是我们为此干杯。我很少有投缘的女性朋友,这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聊得如此开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开朗而温和,让我十分放松。她有种成熟的气息,我想她应当比我年长才是,便随口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

她定睛看我,眼里闪过一丝光芒。你猜,她说。

我叹气。拜托,我最不擅长猜年龄的,我说。

你先告诉我你多大。

我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于是告诉她我二十五岁。

Me too。她说。

眼看着时针快要走到十二点,我起身准备回家。不多玩一会儿吗,她问我。

再不回家就要变回原形了。我回答。

灰姑娘。她看着我笑。

不,我说,我是小南瓜。说完自己开始笑,她也笑起来,也许是因为酒精的关系,她的眼神明亮逼人,我突然不敢直视她。

你等一下。她说着,从吧台上拿过一张店里的名片写下一行字,递过来给我。

那上面是她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我这才知道她叫韶华。韶华不为少年留。不知怎的,我觉得这是个惆怅的词。

我拿出一张公司名片给她。她看后又开始笑,笑得颇为不怀好意。

方心,有谁能得到你的芳心?名叫韶华的女子低声调侃,在灯下带着微醉的绯红斜眼看我,她的眼波迷离如水,让我有刹那的恍惚。如果我是男人,大约会在那个瞬间爱上她吧,我想。

那天和韶华并肩而坐喝酒时我感觉到明白无误的渴望,这欲望来自香烟。

我戒烟已有一个多月了。看到她利落地点烟然后惬意地吁一口气,我顿时心痒难熬。我以前一直抽Mild Seven Super Lights。和齐越抽同一个牌子。他过生日时我送过他一个ZIPPO的打火机,和我的是一对,暗蓝色磨砂表面的款式,我的是略窄一些的女装版。在各种场合,我们把各自的打火机放在桌上,如同一个显示着亲密的暗语。

最后一次和齐越通电话是在某一天从酒吧回家的凌晨。我站在路边的寒风里挂上电话,然后抖抖索索地从包里摸出烟猛吸一口,从来没发现七星这么呛过,一口烟下去我立即流出了眼泪。我站在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下抽完那支烟,把还剩半包的烟盒扔进了垃圾桶。那是我最后一次抽烟。暗蓝色的打火机连同其它带着过去痕迹的东西,被我装在一个纸箱里放入壁橱的角落,纸箱出乎意料地小,某个人某段日子的碎片用三十公分见方就能容纳殆尽。做完这件事,我到超市去买了一堆食物和新的全套沐浴用品,给自己做了一顿饭,又洗了一个冗长的泡泡浴,重新开始了我的单身时代。

和韶华相识是在周五。第二个星期一我下了班无处可去,想想还是到岑的酒吧去消磨时间。我到得很早,是吃晚饭的时间,酒吧里没有一个客人,也没有音乐,只有小莫在储藏室和吧台间走来走去搬运啤酒。我说要我帮忙吗,他说不用,并问我吃过晚饭了没,我说没有。

实在想不出吃什么。我说,不吃了。

不行你还是要吃点东西才好,小莫认真地说,空腹喝酒伤身,再说你这么瘦。

结果他做了蛋炒饭给我,里面加了虾,蘑菇,胡萝卜,火腿,玉米粒,五色缤纷。我知道他们的MENU上蛋炒饭等同于一杯酒的价钱,而且远没有我面前的这份隆重丰盛。我大口吃着热热的蛋炒饭,片刻功夫,他又端了一碗榨菜蛋汤给我,我抬眼看看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的脸上照例没有什么表情,但是眼睛里有温暖的说不出的东西。我的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很不争气。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顿饭而哭,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和齐越分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哭,而且眼泪来势汹涌没有停息的趋势。我趴在吧台上啜泣起来。

小莫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他把一叠方形纸巾放在我面前,我拿起来肆无忌弹地擦一把眼泪和鼻涕,随即继续哭。如此过了大约三五分钟,哭意总算缓和过来,纸巾差不多被我用光了。

岑来到酒吧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左右。我早已恢复了常态,去洗手间仔细洗过脸,眼睛有些微的肿,好在不仔细也看不太出来。酒吧老板岑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和小莫玩着骰子,两个人开开心心地笑着喝酒,我给小莫买了一杯酒,算是对蛋炒饭的回礼。他请我吃饭的事可不能让岑知道,对此我们都心照不宣。

岑照例是笑容满面地和我拥抱一下。我早就知道那笑容不过是一个营业性的面具,但是这不妨碍我真心地喜欢这个精明的女人,因为她确实聪明漂亮,且和我毕业于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系,尽管她身上已经没有半点中文系女生的清纯癫狂。

我赢了若干局骰子,看着小莫在很短的时间里喝完那杯酒,吟吟地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今天你喝的都算我的,我说。

小莫摇着头给自己倒了杯水。这个总是试图保持清醒的男孩子,我想我会喜欢他,如果我只有十九岁。只是很可惜我早就过了那个年纪。

他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若有所思地看我。

怎么了?我说,两眼发直,没见过美女啊。

上次那个女孩子,小莫慢条斯理地说,就是坐在你旁边和你喝酒的那个。

哦,你说韶华,她怎么了?

她昨天晚上来过,问起过你。

她问我什么?

没什么。小莫说完,低头擦他的杯子。这小子十足可气。我决定不理他。爱卖关子就卖吧。

十点不到的时候酒吧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熟客和半生不熟的客人。这是一条奇怪的定理:周日晚上冷清寂寥的酒吧,到了周一的夜晚反而兴旺起来。这多少是因为礼拜天大家都想着明天要上班而不敢出来疯玩,但是紧接双休日的第一天工作结束,都有种被压榨过后渴望放松的心情,所以又忍不住出没于此。我某一天发现了这条黑色星期一的魔鬼定律,立刻以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洞察社会无微不至,结果当我得意地将自己的重大发现告诉小莫时,他只是给我一个不动声色的眼神,说他早就知道了。

我坐在吧台转角的位置上,左手边坐着一个长着腊肠鼻子的德国人,他告诉过我名字,我转眼就给忘了。我们各自喝着自己的酒,并不交谈,我很庆幸他没有找我操练中文的打算,我最怕碰到热衷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那时我总是被他们的没话找话逼得几近发疯。岑在我身后不远的一张圆桌旁和几个台湾人喝酒,不时迸发出一阵绝不淑女的笑声,那帮台湾人已经喝了不少,也请岑喝了许多酒,岑很擅长这一手,无论国籍肤色语言,她总能让来这里的男人们把钱象流水一样花出去,当然这也并非全无代价,岑已经完全沉溺于酒精了,没有人为她买酒的夜晚,她就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自斟自饮,一样醉意酩酊。

因为生意很好,小莫忙着调酒。我觉得有点无聊,只是不断转动酒杯,努力克制想要抽烟的念头。在我的意识里,我向小莫买了一包烟,撕开透明的塑封,打开烟盒,扯去锡纸,抖出一支白色的七星含在嘴里,点燃打火机,将蓝色的火苗凑近烟,深吸一口,然后仰头吁一声。这一过程在我脑子里不断反复,越来越让人无法遏制。

所以当有人拍我的肩膀而我一转头看见韶华带着笑意的眼睛时,我在心里忍不住松了口气。这下总算可以暂时不用想念该死的香烟了。

在想什么呢?韶华一边说,一边在我右侧的吧台转角坐下,这样一来她正好和我坐成九十度角。

没什么。发呆而已。我说。

她脱去黑色长外套,露出浅蓝色短袖毛衣和深蓝色灯芯绒裤子,看得出她偏爱蓝色,和齐越一样。一想到此我立即又在心里憎恶自己,对自己说不要动不动就想到齐越。那个人早已成为式,我却象个多愁善感的傻瓜般念念不忘。

我要一杯大吉利。韶华对小莫说,楼上的沙发有人坐吗?

小莫沉思片刻。楼上的客人刚走,他说,我看一下。他对正在桌边换烟灰缸的打工的女孩子喊了一句话,女孩跑上楼,片刻后下来告诉我们说沙发空着。

韶华站起身对我说,我们到楼上去吧。她的语气与其说是征询不如说是决定。我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她往楼上走,她拿着包和外套,我两手空空,我的包和外套早就交给小莫放在吧台里面了。

我知道楼上的沙发相当舒服。在房间的角落里有两张沙发,一张三人的和一张单人的摆成直角,而且因为这个位置是房间的死角,从外面看不到沙发上的人,所以情侣都特别钟情于这个位子,多少因为可以在这里肆意亲昵。我以前也常和齐越坐在这里。当然,和齐越分手后我就不曾坐过这个位子了。

韶华站起身对我说!

尽管如此,当韶华提出到楼上去坐沙发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抗拒的感觉。这多少是因为她有种不由分说的气质,她一定是个习惯于做决定的人。和我不同。我总是等着别人来决定,从餐厅吃饭的菜单到人生计划。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我坐在单人沙发上,她靠着长沙发。在我的左侧她的对面,是简洁的落地长窗,透过窗玻璃可以看见对面酒吧的红色屋顶和路旁香樟树的枝叶,还有一角颓迷的绯红色天空。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的夜空总是这种颜色。此情此景我在记忆里熟悉到骨髓,我曾多少次坐过这个位置,只是那时长沙发上以惬意的姿态倚靠的,是那个有着长长双腿棕色皮肤的年轻男人,我的过去式男友齐越。

我把思绪从回忆中拉出来,努力对韶华挤出一个微笑。她这时已点好烟,并没有抽,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蜡烛和墙角的落地灯把桔黄的光线晕染在她的脸上,使她的眼睛在昏暗中格外明亮逼人。我读不懂那个眼神,却莫名地感觉到安心和一点点快乐,很奇妙的感觉,如同被爱人凝视。

我想你戒烟一定是因为某个人吧。正在我享受光线和酒精造成的片刻宁静时,韶华突然开口对我说。

她没有回答,歪着头看了我许久。

嗯?我吃惊地凝视她的脸,她的笑容不可捉摸,但是仔细分辨不难看出,那其中蕴含的是某种可以被称为好意的情感。没有来由的,我觉得我可以信赖她,于是我点了点头。

那个人应该是你的爱人吧。韶华又说。

曾经是。我回答道。我把自己陷在柔软的沙发里,空气里飘荡着从底楼传来的不分明的音乐,灯光迷离下,是韶华美丽含笑的脸,茶几上的酒杯里,杰克丹尼的苦涩融化在可乐的甜味里,变成一种醇厚的味道。这种时刻,心情,氛围,让我不自觉地放松,放松到失去一切平素的与他人的距离和戒备心。我开始和韶华谈起我的往事,谈起我历经三年的无疾而终的恋爱,谈起我琐碎的个人生活,我意外地发现自己没有太多的自怜,也不十分悲伤。

记得一个朋友说过,能够被说出来的创痛,都没什么大不了。

一定如此。

我终于可以和别人谈论齐越。在他的名字脱口而出的这一刻,他所代表的我的青春岁月,突然就一去不复返了,成为平板的事实的碎片,唯有大量无从说起的细枝末节,蔓延在我的每一寸记忆里,那些是无法被谈论也无法被触及的,也是那些造成现在的这个我,虽然不愿意承认,是齐越造就了我,是他使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好也罢坏也罢。

我絮絮不止,韶华耐心倾听,不时吸一口烟喝一口酒。她一直注视着我的眼睛,让我感觉到异样的安心。

你这个傻孩子,韶华说,其实用不着戒烟啊。

不想在这种时候依赖香烟而已。我说,顺便保养皮肤。

依赖很多种,她说,就像现在,对你来说我成了香烟的替代品。

不,你不是。我注视着她说,你是我的精神垃圾桶。

她笑起来,笑声清澈低回。乐意效劳,她笑道,不管什么时候你要是想找人聊天或者倾倒精神垃圾,都可以找我。

我有一丝感动,很久没有人对我如此了。我几乎没有朋友,这是因为我不善于和别人维持联系所至。虽然觉得她这句话也只是随口说说,但毕竟有种被重视被娇纵的感觉,不坏的感觉。

Tiffany.

你也一样,我说,我愿意做你的树洞,如果你愿意的话。

韶华又笑。我暂时没什么可叨叨的,她说,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最近也没有失恋记录,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我突然认真起来,孩子气地追问说,你真的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吗?你就那么无欲无求?

韶华含笑盯着我看了片刻。也许有吧,她莫测高深地说,可是我还不确定,这种想法是否恰当。

对了,你向小莫问起过我?

啊,这个家伙,这么快就把我卖了。韶华似乎是不快地摇了下头。我只问了他两个问题,她说,一个是你是不是在戒烟。

呵,看来我一定是盯着你的烟好像叫花子盯着别人手里的馒头,我笑出来说,第二个问题呢?

她没有回答,歪着头看了我许久,然后闲闲地道,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笑起来和不笑判若两人?

我怔了一下。我该告诉她确实有人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我突然失去了回答的心情。那个人是齐越。

韶华不为少年留。不知怎的!

你还没告诉我你还问了他什么。我重新提起这个话题。

不告诉你。韶华向后仰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答道,这是我和调酒boy之间的秘密。

不说就不说吧。我索然说着,喝了一大口酒看向窗外。天空还是一样的红色,和以前我每次跟齐越坐在这里时并无不同。只是再没有人会从旁边的沙发上把我猛然拉到怀里偷吻。想到这里,不由得有点悲凉。

那天夜里我不觉中喝得有点过量。我说过,我是个没有安全感便不会喝醉的人,所以当时的情形只能说明我莫名其妙地觉得韶华可以信赖。走出酒吧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和韶华沿着两旁都是酒吧的街道走到十字路口去叫TAXI,路边几乎无人,只有不同的灯光后面隐约传出或喧闹或缥缈的音乐,风很大。我竖起大衣领子挽着韶华的胳膊,几乎把自己的重量都靠在她身上,脚步飘浮地慢慢走着。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在路口等了十来分钟才等来一辆出租车,那之前我一直倚着韶华抬眼看路灯。路灯是温暖的桔黄色。我听见自己在低声哼着一首歌,Beatles的Hey jude,断断续续地哼到第二遍时,车驶到眼前。

韶华把我塞到车里,恳切地低头看我,说,你真的不要我送你回去吗,你有点醉了。

我没醉,再见。我笑着关上车门。车开动了。我告诉司机目的地,刚才被风一吹,酒意似乎都上来了,整个人昏沉沉地清醒着。

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单调声音,big big world的旋律,听了半天才惊觉那是我的手机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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