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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
天蓝若空
不分 Page 2

从包里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到手机,来电显示上跳动着两颗心的图案。是齐越。

我的酒一下子全醒了。坐在出租车后排座位上盯着手里的电话发呆。现在可是凌晨两点啊。他这么晚打电话给我做什么?

来不及做思想斗争,手指比大脑更快,我按下了接听键。

喂。我说。

电话那头传来无声的沉默,如同另一个世界般死寂。

我又喂了一声。仍然没有回应。

我挂断电话。眼泪突然汹涌而出。从昨晚到现在这是我第二次哭泣了。我痛恨自己的软弱,更痛恨齐越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天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提出分手的是我而不是他,但这仅仅是表面的事实。半年以来他对我明显的冷淡让我明白除此以外别无他法,于是在一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象现在这样凌晨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说好。他只思索了一秒半。然后他说晚安,语调平静得让我想在那一刻杀了他。

我坐在出租车后座上闭上双眼,任凭泪水顺着面颊滚滚而下,有时候能够哭出来是好事。欲哭无泪才真正悲哀。之前的一个月,我一直处于惶惶然却无从发泄的状态,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和交往三年的男友提出分手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吧,那样的话别人一定只会觉得我是个神经质十足的女人。

出租车司机若无其事地继续开着他的车,我边哭边庆幸对方不是个饶舌的人,眼泪流到嘴里,几乎没有味道,这是因为味觉已经被刚才的酒精烧灼得麻木的缘故。

电话又响了。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这个铃声是我最近才换的,多少带有傻兮兮的自勉意味。我听着铃声响到第三遍,拿起电话。

出乎意料的是,来电显示不是齐越。

是韶华打来的电话。

我接起电话,听到她温和的声音。

你没事吧?韶华说,到家了吗?

还在车上呢。我说。

你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

……你哭了对吗?

嗯。

傻孩子。她叹息一声,过了片刻,我听见她说,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上班呢。

嗯。晚安。

晚安。

我没有立即挂断电话,她也没有。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只是倾听着电话的微弱干扰声音。我突然觉得很安心,如同在最无助的时候枕着爱人的肩。

谢谢你打来电话。我最后说。

VOL.2

接下去一个多月里我都没有再去酒吧,只是突然厌倦了那样消磨时光的方式而已。我买了一堆影碟在家看,还买了不算太贵却十分纯正的红酒。下班后我有时回家做饭,有时在外面随便吃一餐,然后就缩在床上看影碟,喝半杯红酒,刷牙睡觉。在家里我几乎不碰电脑,除非设计师赶出效果图需要我在第二天之前配上文字,我才上线收一下邮件然后对着屏幕斟酌出一篇华丽无用的文稿。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很平淡,没有惊喜也没有创痛。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康复期。我很少想起齐越,这多半是因为我的生活本来就和他没有太多交集的缘故。齐越是一家英国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我和他相识于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聚会散场后天降大雨,有车一族的齐越把几个落单的人逐一送回家,我住得最远,也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坐在他的切诺基里,车窗玻璃上雨水如同无休止般滑落。那时他的车里放的,就是Hotel Carlifornia的现场版,主唱苍凉的声音伴随着听众的尖叫和哨声,让整个车厢充斥着暂时远离现实世界的遥远情怀。我们在大雨的夜路上驱车前行,并不交谈,那一刻我爱上了这个沉默的男人,从此注定三年的不断失落。我早该记住朋友介绍齐越时说的话的,朋友曾说,这是我们的lady hunter。而我当时以为只是玩笑。

和韶华自那天酒吧碰面之后就没再见过,时常收到她发来的短信,都是些无伤大雅的笑话,和我们公司流行的那些黄段子相比算是稚嫩得可以。我每次都随手打一个笑脸符号过去算是回答。人和人的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有时候你遇到一个觉得可以倾心相交的人,却终于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回归各自的轨道,不再联系。我以为我和韶华也将如此,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场意外的话。

三月初,我在上班途中扭伤了脚。

我的公司位于靠近外滩的一座老房子里,有着大理石台阶和极高的天花板。公司在三楼,电梯门是单侧开合的铁栅门,关门的时候伴随着金属的摩擦声。我常遇到这样的状况,就是走进一楼大厅时眼看着那部电梯嘎吱吱关上门扶摇而上,电梯里的上班族们向我投来漠然的眼神。这时我只好爬楼梯,因为等电梯蜗牛般挪回底楼再上到三楼的话铁定迟到。

虽说是三楼,感觉如同爬五楼无异。因为这种老建筑的一层高度相当于现代建筑的一层半还多。每次到了公司门口我都只有喘气的份儿,然后忙着把考勤卡塞进打卡机里。我就是这样一次次在最后一分钟里安全上垒,不忘抛给前台女孩一个灿烂的微笑。

然而没有人能一直保持好运。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没赶上电梯改走楼梯,看看表觉得有点危险,所以我两步并作一步往楼上跑,边跑边庆幸自己从来没有穿套裙的习惯,岂料乐极生悲,左脚没踏稳梯级,霎时传来一阵剧痛。

我一咬牙继续上楼,打卡钟显示我依然没有迟到,例行公事地打完卡,到自己座位上打开电脑,去茶水间倒了一杯热水,回到我的隔板造成的两平方米私人空间时,才觉得脚痛得不太地道。

一开始我没有十分在意,在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因为忙碌而几乎忘记了脚上的异样。直到起身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几乎站不起来,脚踝肿了一大圈,看起来不像我的而像是某个男性身体的一部分。我对自己苦笑一下,这就是贪恋枕头的间接后果。接着我又高兴起来,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告假回家了。

老板唠叨了几句年轻人怎么不好好走路之类的话,在假条上签了字。我一瘸一拐地离开公司,到楼下坐TAXI回家。我在家里享受了一个悠长的下午,看了两张影碟,干掉若干零食,在夜半时分像往常一样洗澡睡觉。扭伤的脚不时隐约作痛,但并不十分严重。我想明天大约就能恢复正常。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完结。

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脚肿得相当惊人,一触地就钻心地疼,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去医院。可是我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无法行走。

我坐在床上对自己嘿嘿冷笑一通。这种时候我才明白单身独居女子的弊端,不过眼下不是大发感慨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找个人来送我去医院。

我打了个电话给韶华。

说真的,拨通电话之前我不是没有犹豫过。毕竟我和她的交情似乎还不到让她跑来送我去医院的程度。但除她之外我想不出谁可以依靠。如果打给齐越,他说不定还以为这是我企图使他回心转意的伎俩,而公司同事又都在上班。我记得韶华是SOHO。

我在电话里简短地说我的脚受伤了,需要去医院,可现在动弹不得。韶华没有多余的话,立即问我地址。我告诉她以后,挂上电话等她前来。

坐在床上百无聊赖等韶华来的时候我转头环视自己的房间,觉得目前的状态应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墙纸是陈旧但保养良好的白底浅蓝色碎花,地板光可鉴人,一角蜷缩着一个布袋沙发,就是那种装着填充物的大袋子,你可以踢两脚塑造成舒适的形状再坐上去,这是我去广州参加一个家居装饰展会时看到然后忍不住千辛万苦扛回来的。衣橱和床都是木头的,按照二十年前的审美观被漆成厚重的颜色。电脑台上和床头,随处堆放着书本和CD,应该不算太过凌乱。因为关着门窗开了空调的缘故,房间里飘荡着老房子的味道,混合着一点我自己的味道,几乎分辨不出来。

看罢房间,我决定在韶华到来之前去梳洗一下,我抓了昨晚临睡前扔在枕头旁的大T恤套在身上,起身下床,脚部传来的痛楚使我一声,接下去,我几乎是爬到洗手间的。我用一只脚站着刷牙洗脸,还没来得及把脸上的水珠擦干,就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我单脚跳到门口,打开门,一眼看到微笑的韶华。她的微笑只持续了半秒,突然在脸上凝结成奇妙的表情。我意识到她在看我的腿。胸前印有Snoppy的黑色大T恤只到大腿根部,这样子确实不太雅观,那是因为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到了。

我让她进门,刚关上门就感觉到她的手臂,温柔有力地扶了过来。我靠在她身上冲她一笑。总的来说我是个和别人身体距离相当遥远的人,但对韶华却例外,也许是因为上次在半醉的状态下已经熟悉了这种靠着她身体的感觉。

她扶我进屋,一起在床沿坐下,然后把我的腿放在她的膝上察看,左脚脚踝这时肿得不堪入目。我看见她好看的眉微微皱了起来。怎么弄成这样?她问我。

不小心扭了一下,上楼的时候。我说。当然不至于告诉她是因为迟到前的争分夺秒。

有没有处理过?

没有。我老实答道,昨天只是有点疼,所以没在意。

她的眉皱得更深一些,说,你真不会照顾自己。

我傻笑一声。有人这样轻声埋怨原来是如此幸福的一件事,我看得出她是真的关心我而不是客套。

你换上衣服吧,我们去医院。韶华说,要我帮你拿衣服吗?

结果她帮我在衣橱里拿了白毛衣和灰黑色大方格子呢裙,以及白色内衣和黑色羊毛及膝长袜。我换衣服的时候她主动走出房间到玄关那边去,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转过身就可以避嫌。不过我欣赏她的风度,最怕有人因为大家都是女性而毫无顾忌,我从来做不到在外人面前纤毫毕露,所以在整个漫长的寄宿生年代,我都因为无法克服对公共浴室的恐惧而只能在相熟的朋友家中洗澡。

换罢衣服,穿上一双前端是Kitty猫形状的家居棉拖鞋。我重又靠在韶华肩上,出门前往医院。一路上她不时低声和我说话,问我是否很疼。疼是当然的,不过因为借力于她,伤脚省力不少,疼痛也减缓很多。还有一层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那就是如此靠着她乘电梯坐出租车以及在医院走廊上行走的时候,鼻端传来她隐约的香水味道,是中性的橘香型,在冬天里让人感觉清新愉悦,仿佛在不觉中忘了疼痛。我想我真的是个很不合格的伤患,只顾着在她的桔子香气里心不在焉,不时偷眼看她姣好的侧脸,并在心里再次感叹如果我是男人一定爱上这个毫不造作的美女,以至于当坐在诊室里医生问我姓名时我只是抬头哦一声,简直状若白痴。

方心。方圆的方,心灵的心。韶华替我答道。她此刻正站在我身旁,一只手轻柔地放在我肩上。

我在心里偷笑一声。我通常都只会说,方便的方,心肝的心。哪有她说得那么委婉。

医生看我的伤脚时毫不客气地用手指按压,我吃痛一惊,忍住没有叫出声来,条件反射地抓住韶华的胳膊,用力一掐。她的表情似乎比我还痛楚,却也没有吭声。

脱臼了。医生简单地诊断道,怎么不早点来?说完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

我嗯啊了半天,心想还好不是骨折,却听到韶华立即说太好了不是骨折。我感激地对她笑笑,可惜她没看见,她正专心地看医生把手放在我的脚踝上摸来摸去。

还好医生是个老太太,否则我大概会有点心理不适。她摸索了半天,对我严肃道,忍着点疼。我知道她要把错位的关节接回去,于是闭上双眼把心一横。医生却没有立即下手,她对韶华说,你按住她,按紧点。

韶华应了一声,绕到我面前抱住我,这个姿势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我坐着,而她站着,她的胸部正好自然地抵住我的头,异样的柔软,我突然有种接近窒息的感觉,只好偏转头靠着她。

老太太手法很利落,剧痛袭来的时候,也就那么四五秒光景。确实疼得要命。我忍不住一口咬在韶华的胳膊上,她轻哼一声,仍然死死抱住我。她的怀抱很温暖。听到老太太说好了,我轻轻从她怀中抬起脸,竟然有一丝眷恋,对那个拥抱。我大约是患了皮肤饥渴症吧,我在心里想。

从医院回去的路上我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但韶华坚持扶着我前行,于是我继续靠着她的肩走路。在出租车上时我们坐得相当贴近,我懒洋洋地靠在她身上不想动弹,鼻端传来隐约的桔子甘香。突然想起软玉温香这个词来,不由独自微笑。我自己是不用香水的,她一定没有和我同样的感觉。

正在恍惚之间,韶华对我说,傻丫头,笑什么呢?

你真香。我说。

哦,哪有你香。她淡然道。

怎么会?

是很香啊,你。她探头在我耳后轻嗅了一下,说,不是香水,是香皂和女孩子皮肤的味道。

是吗,我自己闻不到。我说。后颈因她刚才细微的触碰而一阵麻痒,奇异的感觉。我有些分神,突然想起自己咬了她一口的事来,急忙问她是不是还疼。

没事的,她答道,冬天穿得多,就像被蚊子叮了一下。

好啊,居然说我是蚊子。我笑道,让我看看到底有没有事。

她固执地不肯脱下黑色长外套。我只好放弃,转而开始别的念头。过了片刻,我说,我们别回我家了,出去玩吧。

你的花样还真多。她无奈地看向我,如同看着一个任性的孩子。伤刚好就不安分了,她嗔道,不行,回家去。

我靠着她的肩做一个不满意的表情。其实我一直是个斯文其表的人,永远戴着淑女的面具,但是不知为何在韶华面前我就突然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我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或者,是更接近真正的自己也说不定。

我做午饭给你吃,回去好好休息,好吗。她低声说。我笑着点头,觉得倚伤卖伤实在幸福不过。

到我家后韶华扶我在床上躺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成了需要特殊护理的病患。我说帮她一起做饭,她摇头说不用了。我开始第N次看《刺激1995》的影碟,等着吃现成的饭菜。韶华在厨房里不时高声问我什么东西放在哪里,我喊回去,心里隐约觉得此情此景很有家庭气氛。

电影放到四十分钟的时候,韶华进来宣布开饭。她再次拒绝我的插手,独自把墙角的折叠式餐桌支好放在房间中央,然后端上饭菜。两个菜一个汤,用的都是我冰箱里现成的材料。番茄蛋汤,糖醋排骨,清炒荷兰豆。光是颜色就让人觉得食欲一振。我拿起筷子正准备开始吃饭,突然发现坐在一旁的韶华依然穿着黑色及膝外套,房间里开着空调,完全没有这副装束的必要。我顿时有点明白过来。

让我看看你的胳膊。我说。

韶华看着我的眼睛,我也固执地看回去。过了半分钟,她叹一口气。

我真的不介意,你也不许介意。她说着,把外套解开往肩下一褪——原来她里面穿的是黑色短袖贴身毛衣,我的牙印赫然留在她毫无遮蔽的左臂上。整整齐齐的两排深红色印子,如同随时会滴出血来。

我的心猛然间一疼,眼泪不停控制地涌了出来。

没见过你这么爱哭的人。我们靠在床上从头重看《刺激1995》的时候,韶华这样对我说。这时她已经收拾清洗了碗筷,并把房间恢复了原状。我任由她轻快地做完这些琐事,轻抿着她为我倒的小半杯红酒,有种被照顾得妥帖细致的愉悦。

我想让韶华和我分享这部电影,所以从头开始重放。这时是下午两点,天气晴朗,为了放影碟而拉上的印有黄色枫叶图案的橙色窗帘,过滤了冬天下午的光线,使整个房间里洋溢着温暖透明的颜色。韶华一开始打算坐在我的红色布袋上,我说我怎么能让客人坐在下面而自己高高盘踞呢,来来让我们一起待在炕上吧。她笑起来说你这个江南小女人你见过炕吗,终于还是走过来和我一起靠在床头。

我们喝着红酒看那部电影。下午两点就开始喝酒似乎不是良家妇女应该有的行为。但她这次没有说我什么,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片刻不羁。她的香味柔和地渗透在整个房间,直至我的意识深处。我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靠着枕头听那个黑人男子低沉的独白,思绪一半飘飞在电影镜头里,一半飘飞在很远的什么地方。这大约是因为红酒的作用。

被妻子背叛的银行家安迪,以杀妻的罪名被冤入狱。在监狱里的头两年,他成为监狱中三个男子的泄欲对象。监狱里的犯人这样形容那三个人说,圈内人也是人,他们是禽兽。我第一次看这个部分的时候感觉异常悲哀,因为人在现实面前是如此无助,没有童话。看到犯人们洗澡的镜头,我习惯性地偏转眼神。一直不习惯正视男性裸体,与羞涩无关,只是因为觉得丑陋。无意中撞上韶华的视线,原来她也正侧转脸庞看我。我对着她笑一笑,然后我们继续看电影。安迪和那三个男人厮打反抗的时候,韶华转头问我,我吸烟你不介意吧?我说当然不。她于是起身去拿包里的香烟和打火机,我告诉她烟灰缸在书架上,她也一并取来,放在床头柜上,坐在我身旁点上烟。她换了香烟的牌子。Mild Seven清淡的味道悄然缭绕开来,如同熟悉的旧梦。这一次我却没有对香烟的渴望,心里异常宁静。很久没有这样平静的心境了。

韶华坐在我身旁抽完一支烟,低声说,那几个男人真可鄙。我点头。我从来不觉得特别的性倾向有什么怪异,人本来就各不相同,但是强迫别人乃至侮辱,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继续看那部节奏缓慢却偶有峰峦叠起的电影。安迪把警卫和典狱长锁在广播室外,通过扩音喇叭向全体犯人播放《费加罗的婚礼》的歌剧,高亢的女声穿越长空,宛如不是人间的声音。广场上,上千名囚徒抬头向天侧耳倾听,那场面有种苍凉的庄严。韶华看到这里轻笑一声,如同我当时第一次目睹这一情景。我说,干杯。于是我们轻轻碰杯,相对微笑。

英语独白继续娓娓叙说,囚徒的命运峰回路转。最后安迪终于获得自由。十九年,一把六英寸的石锥凿出的逃生路,越过恶臭的三个球场长的排粪管,安迪站在暴风雨中仰天长啸。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无非又是一幕美国式的英雄剧。最打动我的是后面温情脉脉的一笔。故事的叙说者,也就是安迪的朋友瑞德,在放弃假释机会的老年居然获得了假释,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陌生的社会,求死前,他想起安迪的话。橡树下有个火山石,石头下有封信。瑞德找到了那封信,还有安迪留给他的钱,然后动身来到安迪所在的墨西哥小镇。在那里,安迪如自己之前所说的理想一般,修好了一艘破船,等着他一同出海。日落夕阳,两个老友在海边重聚。景色恬静优美宛如天堂。

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去动手按停止键,兀自沉浸在电影的氛围之中。不知何时,我们两个人都在床上把自己伸展到最舒服的姿势,头抵着头靠着枕头,亲密而舒适。我感觉到她的呼吸和体温,安静地在我身旁存在,还有她的桔子香气和香烟的气息,混合成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使我几乎想就此睡去。

音乐结束。电视屏幕定格在影碟机的初始画面。房间里突然一片寂静。

似乎是过了片刻,也有可能是良久以后,我听见韶华叫我的名字。当时我仍然处于那种晕乎乎似睡非睡的状态,如同被催眠一般。

方心。她说。

嗯?

你睡着了?

没。

她沉默。又过了一会儿,她再次轻声唤我的名字。

方心。

嗯。

我想我喜欢上你了。她说。

我们都不是小孩子,所以当一个人对你说喜欢的时候,我们都很清楚那是什么意思。

我看向韶华,她的脸离我不过十厘米,她的眼睛波光涟艳。我在心里长叹一声,但不知为何并未感到意外。

抱歉,我不是同性恋。这句话在我喉咙里打了个转,却终于没有出口。我一向不擅长拒绝和解释,该死的优柔寡断。于是我们僵在那里没有说话,如此过了大约十余秒。

随即,韶华轻轻起身,穿上外套,拿起包。抱歉,她站在我床边恳切地说,我不想给你带来困扰。是我不好。

我缓缓摇头,依然说不出话来。

韶华向我伸出手,似乎是想要安慰地抚摸我的脸,但终于缓慢地缩回手去。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毫不掩饰的痛楚,似曾相识的眼神,却记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我的思维从刚才起就变得异常迟钝。

一整个下午流溢于这个房间的温暖气息,在此刻荡然无存,只余尴尬。我不是不觉得遗憾的。但是我又该怎样面对她呢?尽管,尽管在她对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震惊里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颤抖,甜蜜而疼痛。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只是因为我已经寂寞太久的缘故。

我走了,韶华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想再见到我,请告诉我。我不会再来打扰你,真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终于艰难地开口道。我只是,只是觉得有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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