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前,我每天走在街上。街上阳光很好。我走得很匆忙。
我的职业是记者,听起来很荣耀,无冕之王,但是我拿着低得没法说的薪水,每个月还要拿到定额的广告,刊登在我所在的一本经济杂志上。这本杂志的销路不好,所以我在采访的过程中,要顺便宣传一下我们的刊物,最好让对方一激动买下一年的份儿——明年对方就不会再买了,因为真的没什么可看的。
但是我并不觉得这份职业有什么不好,我很年轻,年轻必然气盛,我以为自己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虽然后来事实证明,理想很容易在现实的墙壁面前撞得粉碎,不过那个时候,我离明白这个道理,还有一段时间。
就这样,我每天走在街上,忙着按照采访计划做一些稿子,还想着怎么骗老外在我们杂志上登广告,外国人比中国人天真,容易相信我们是一家能为他们带来滚滚效应的刊物,当然他们当中的很多也已经学会了这个城市的算计,不那么天真了,所以我只能期待自己的笑容和运气。
于是你可以看到这样我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戴着老气的珍珠耳钉,妄图把自己打扮成职业女性形象,迈着快步走在泛着日光的夏天的街上。我那时总是穿蓝色的棉布衬衫和牛仔裤,和那副耳钉一点儿也不相称。
下班回家后,我爬上木梯子上的阁楼,躺在因为吸收了一天的阳光而热乎乎的铁架子床上,阁楼的下面是一条有很多小店铺的街,街上各种声音分明地传来。我取下珍珠耳钉,放在桌上的木头音乐盒里,里面还躺着一对耳环,简单的两个环,我通常只戴一个,不过那是在休息天。
休息天并不是真正的休息天,不用到杂志社的日子,我必须到家附近的一家茶坊打工。茶坊的主人是个漂亮的台湾女人,她的名字叫丽莲。
那个时候茶坊并不像现在这样满街都是。丽莲的茶坊离我住的地方有一站路,我通常走路前往。走到一半的时候,可以看到一个大大的广告牌,是MDL的牌子,写着“距离MDL100米”,可我总觉得实际上足足有两百米那么远。丽莲的茶坊就在MDL对面,一座两层楼的白色房子,是解放前外国人修建的,所以还看得出些许的旧情调,如果它没有被刷上那层劣质的白色石灰的话会更好些。二楼是一家摄影工作室,还有一部分是丽莲的住所,她就住在这楼里,楼下是她的茶坊,名叫月亮红茶坊。周六和周日的下午两点到凌晨一点,我就在这里上班。
丽莲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这种美丽很容易让人想到她是某个人的情妇,因为她有着长而卷的头发,雪白的小面孔和乌黑的睫毛。她确实是某人的情妇,我见过那个男人,比台湾版的包青天白一点瘦一点,长得像黑社会老大,但其实是个惧内的人。丽莲说话慢而且轻,喜欢在最后加一声悠长的“哦”表示询问,其实她从来不会询问任何人的意见,她说出来的话,就已经是决定。她不太向那个男人撒娇,只是轻声细语地说话,不时“哦”一声,那个男人除了点头什么也不会做。
我在茶坊的工作是waitress,不管泡茶,负责打扫收单上茶以及核帐。丽莲亲自泡茶,她做的红茶很好喝,是喜欢喝茶的人又愿意下功夫的人才能做出来的,所以尽管这家红茶坊地处偏僻,营业时间又比其它地方都短得多,还是有一些稳定的老客,得以不闲不淡地继续生意。周一到周五的日子里,丽莲一个人打理整个店,有时候会兴之所至地挂上“休息中”的牌子自己出去逛街。逛街是她的主要生活内容。逛街,经营店铺,等待她一个月出现一次的情人,这就是丽莲的日常生活。
到丽莲的茶坊工作,起源于有一天下午我去里面喝茶。那天很热,我在一个下午跑了三家公司,没有什么进展,浑身都有种膨胀开来的疲倦感。我打了个电话告诉副主编我今天来不及赶回去了,副主编是个面容呆板的中年女子,她姓什么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她说好的,我得以直接回家。走到丽莲茶坊附近的时候,我的脚已经酸软得很,我知道如果乘公交车只要一站就可以到家,但是我不想浪费车费,一站路并非很遥远的距离,更远的路我经常都走过的。
但是走到她的店门口的时候,有什么使得我想要推开门走进去。那是一家刚刚开始营业不久的红茶坊,之前我并没有见过这家店,记得以前这里是个琴行,落地玻璃窗里摆着黑色的钢琴,有时候会有琴声传来。今天这里发生了变化。玻璃窗还是落地的,挂着细竹帘子,看不清里面的情形,却可以看到里面有数张桌子,桌上有暗黄色的灯。在这个炽热阳光把一切变得昏沉沉地发白发光的夏日,玻璃后面的一切显得奇异的宁静清凉。
我走到门口犹豫了一秒钟,决定推开门,我真的很累了,而且在这之前我也曾经是个常到茶坊去的闲人,也许是出于某种对旧日时光的怀念,我走了进去。门被打开的时候,我听到叮当一声响,来自门上挂的一串铜制风铃。
花了十秒钟才适应了店内幽暗的光线和凉爽的空气,我站在门口呆呆打量四周。陈旧的褚色木头地板一丝不苟地打过腊,桌子和椅子都是木头的,桌上铺着浅红色格子布,没有鲜花或者绿色植物,除了营业用的桌椅和吧台,勘称装饰的,就只有店堂中央的一排和桌子一样高的展示矮柜,从我的位置看过去,只能看到柜里打着灯光,看不到里面的东西。
店里没有人,我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随手拿起桌上塑料卡座里的menu翻看。
泡沫红茶18元。薄荷红茶18元。伯爵奶茶28元。白兰地红茶28元。menu上只有这四行字,手写的,用紫色的墨水写在黯黄色厚重的纸上。我开始后悔走进来,18元可以有很多种用法,但在这里喝一杯茶,不是现在的我可以承担的奢侈。
我正想站起身来出门的时候,有人朝我走了过来。
我只来得及看见她的白色丝衬衫和黑色裙子的一角,一种淡淡的很女性化的味道传了过来,然后我听见一个台湾女人的声音,很轻很慢,她说,下午好,你要喝什么。
我抬起脸,看到了她。她没有笑,苍白的小面孔,黑眼睛,长波浪发用一个发夹束住,耳旁额前有卷曲的碎发。她看着我,又轻声问了一遍,你要喝什么。
我听见自己说,请给我来一杯泡沫红茶。
她做泡沫红茶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她。做这个东西看起来像是在调酒,那么娇小的女子,一手叮叮当当地摇着金属的瓶。
茶上来了,装在大大的高脚杯里,泛着细密的泡沫,奢侈的清凉。我喝了一口,很清香,不太甜。她却没有走开,站在一旁靠着我左手旁的一张桌子,过了片刻,她开口说,今天很热。
是啊。我说。我们就此攀谈起来。和陌生人谈话对我而言并不困难,怎么说我也是吃这碗饭的。我告诉她我在一家杂志社工作,还给了她一张名片,本来想拿出包里的样刊给她看一下,但总觉得此举有推销之嫌,我不想这么做。
她这时已经在我对面坐下,一手支腮歪头看着我。如果让高中时代的班主任看到,一定会评价说这个女子坐没坐相站没站相,我的母校是以作风严谨著称的女校,一进校门便可以看到影壁上大书“团结 活泼 认真 向上”,从那里毕业的每一代女孩,都习惯于坐下时脊背笔挺如芭蕾舞者,我也不例外。
我们对坐闲聊,她说这个店刚开了半个月,只有她一个人在做。
那不是很辛苦吗。我问。
倒也不会。因为反正是自己的,想怎么做都可以。她懒懒地说。
哦。你就不打算增加人手?
当然想,但是我不想面试别人,那样的事情我做不来,认识的人里又没有愿意屈就自己来这里帮忙的。
我沉吟片刻,要是你不反对,我来帮你好不好?反正我正好也想找份兼职。
比我大三岁的白桦刚从学校毕业不久。
她看看我,脸上一点表情也无。
也好。她说。那么你有空时过来吧,一个小时七块钱,哦。
就这样,我成了丽莲的店员,在遇见她二十分钟之后。在那以后,我才知道她的名字,还有一些其它的事。
这些事中很重要的一件是,她是一个算是有钱的中年男子的情妇,还有一个就是,她店里的展示柜中陈列的东西。
不走到面前是看不到的,柜子只有顶部是玻璃。走近后你就会看到里面的东西。
那是女式内衣。各种颜色和质地,蕾丝或者光滑的质地。全部都是36A。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不是丽莲的size。
丽莲最喜欢做的两件事,一件是做红茶,另一件是擦地板。她每天下午开始营业前,会在歌剧的伴奏下跪在地上把地板彻底擦一遍。第一次到她的店里去的时候,我几乎是不知所措地,跪在她身旁和她一起用软布用力擦拭木头地板,旧时的木头是越擦越亮的那种,几乎可以照出人影。丽莲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丝衬衫跪在地板上,她有着柔弱的溜肩,看上去这样的女人是需要被怜惜和宠爱的,却选择了这样一种说不上舒适的生活方式,让人有点费解。
店里来的客人,有进来喝一杯茶的路人,也有熟客。路人有时会变成熟客,熟客有时不再来了,人们来来往往,与我们分享短暂的宁静。丽莲的月亮红茶坊就是这样的地方。
这里总有说不出的静谧和安详,正因为如此,我才在那个下午贸然闯入并成为了这里的一分子。一个星期以来的疲倦、受挫和不安,全部都在周末的两天里被一点点磨平,这使我几乎爱上了这份兼职。
第一眼看去,她绝不是美女。
所以两个月以后,当我离开那家让我失落理想和现实平衡的杂志社时,我对丽莲提出能否在她这里做全职。
不行。她干脆地说。
我说,有的人不知道你关门而白跑一趟。
为什么?我愕然道,我对薪水没有特别的要求呀。而且你一个人不是太辛苦了吗。
这只是一份工作,不是事业。丽莲说,你应该去找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那时是秋天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又走在街上了,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推销杂志和广告位,而是为了推销我自己。
感觉到身后一个轻柔的呼吸!
找工作是辛苦的过程,原因当然是我拿不出像样的学历。虽然我曾经是某所知名学府的学生,但只读了一年就退学了,这根本不能作为履历的内容,一旦照实填写,对方一定会喋喋不休地追问退学的原因。我可不想这样。
于是我在履历书上这样写道,高中毕业。我的每一份履历都是手写的,请人打一份不便宜,再说我写一手好字。
不断的碰壁持续了三个星期,直到某个百无聊赖的星期六的下午。
那是个阴天的下午,店里流淌着水一样的大提琴背景音乐,若有若无。和往常一样没有多少客人,一对学生模样的相对微笑的情侣,两个低声交谈的中年男女,丽莲坐在吧台后面的高脚靠背椅上兀自发呆。她是个对椅子十分挑剔的女人,因此这里所有的椅子都具有让人坐下后就懒得挪动的特性,我也坐在这样一把椅子上,看着一本英文小说,《The tireat Gatsby》,一个痴心的男人的幻灭故事,不算太坏,很适合这样一个安静的下午。
门上的风铃叮当一声响,我条件反射地起身,推门进来的是个看起来很舒服的中年男人。用舒服这个词形容他不为过。中年男子大多有种臃浮的被岁月磨平的神态,而这个人没有。白皙的南方男子长相,前额的头发有点稀疏,鹅黄色衬衫,棕色长裤,左腕带一块似乎价值不菲的银色手表,拿一个棕色的公文包。他在离吧台最近的一张桌前坐下,丽莲慢悠悠地走了过去,嗨了一声,倚在桌旁看着他。
最近可好?那人说。
托赖,还好。
我前几天听说,你开了一家茶坊,于是找过来。
不好找吧?
不算太难。要是真的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到。男人不动声色地说。
你总是很有办法的。丽莲淡淡说,要喝什么?
红茶。很久没有喝过你做的红茶了。
我这里不卖纯红茶。你要哪种?单上有写。
男人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低头扫一眼menu,说,那就来杯白兰地红茶吧。
丽莲做红茶的空当里,他一个人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在展柜前站定,看了许久。我突然开始欣赏这个男人,能够不逃避不故作君子状地鉴赏女性内衣的男人,其实才是最不猥琐的。
这些是你的收藏,还是商品?他转头问丽莲。
是赠品。丽莲维持着没有表情的表情说。
嗯?
就是说,如果我遇到喜欢的女孩子,就送给她。
男人笑起来,这次是真正的笑。他有洁白的牙齿,笑起来两颊露出深深的纹路,不觉沧桑只觉灿烂。
你要小心你的老板,他这次转头对我说。我不知该如何对应,只好低头看我的书。
丽莲做好红茶,我端过去给他。正想转身,感觉到身后有一个轻柔的呼吸,脖子突然一阵奇痒,麻麻的不敢动弹。
是丽莲站在我身后,搭住我的肩站着,用突然变得暧昧的声音问那个男人,你觉得这孩子怎么样?
我的脊背分明地感觉到她柔软的身体,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做,只好端着托盘僵立着。
男人没说话,眼睛看着我或者她,总之,看着我们。
要是方便的话,让她在你那里工作吧。
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她本人的意思?
你问她好了。丽莲说完,就转身走回她在吧台后面的王国,留下我手足无措地站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
坐下好吗?男人对我微笑一下说。
我在他对面的椅子坐下。
你刚才在看的是什么书?
The tireat Gatsby。
哦。你喜欢写东西吗?
我犹豫片刻。不是很喜欢,我说。我比较喜欢看别人写的,自己写的,太烂。
他沉思片刻,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我面前桌上。
下个星期一上午十点,你到这里来找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吕彦锒。
绿眼狼。我听见丽莲的声音从吧台后面清晰地传来,差点忍不住笑。
我愕然道,我对薪水没有特别的要求呀。
名片上是某本时尚杂志的名字。在那一刻,我在心里第N次觉得,遇到丽莲是我最大的幸运。
吕彦锒的杂志社所在的街道,是在城市的迅速更迭中保留了旧日余光的地段,数十年龄的梧桐树枝干苍茫叶冠繁茂,遮挡住了夏日的光和热,过滤出一片浓浓的荫影在仅容两辆车并行的车道上,道路两旁,红砖房顶矗立着已成虚设的壁炉烟囱。我走在街上,心里涌动着莫名的期待,然后反复对自己说,还是不要抱太大期待为好,无论对任何事,因为目前为止我曾经憧憬过的一切,都已在现实中粉碎殆尽。
对门卫说明来意后,他打了个电话确认,然后放我进去。
第一眼我就爱上了那个地方。
如同童话中的场景一般,小小的两层楼房,墙上爬满常青藤。从花园里的长廊曲折向前,经过一座桥后仍是长廊,直接通向二楼的阳台。长廊的顶部是缠绕成花纹的铸铁,同样绿叶环绕。我顺着绿色的长廊走到二楼——门卫告诉我在二楼,阳台很大,只有一扇落地的玻璃门,我推开门走了进去。
鼻端传来熟悉的味道。是书。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六十来个平方米的房间里放着七零八落的几张木头桌子,每张桌子都堪称杂乱无章。吕就在尽头的一张桌前对着电脑。其它的桌前各自有人做忙碌状,我注意到有个男孩子把脚支在桌面上听着耳机里的音乐。
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吕彦锒。
我走到吕彦锒的桌前对他说了声“你好”。声音不是很大。
他抬起脸来看我。我第一次发现这个中年男人有极其锐利的眼神。绿眼狼。丽莲是这么叫他的。他那次走后我试着问过丽莲,那个姓吕的是不是她的朋友,丽莲的回答很奇怪,她说,那个人是我的恩人,但也是敌人。她就说了这么多。
她不太向那个男人撒娇!
哦,是你。吕仿佛是心不在焉地说。
嗯。你上次让我今天来的。我说。我知道这种情况该用“您”比较好,但我还是没有这么说,也许是因为丽莲的奇妙态度,使我觉得无需那么恭敬。
工作方面具体的情况,你问白桦就行。对了,那边右手第二张就是你的桌子。从今天开始上班。吕对我说完这一串话,转头对外大喊一声,白桦!
有人从座位上慢悠悠站起身来,是刚才那个把脚放在桌上的仁兄。
就这样,我成了《风尚》杂志的一名编辑,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
时尚杂志无非是谎言编造的漂亮世界,在我和白桦开始搭档工作的一个月里,我得以确立了这样的概念。我又走在街上了,为了去捕捉花哨的店铺和善于制造与众不同的男女,以及为付费的客户撰写完全没有广告味道的宣传文字,也就是业内所谓的“软广告”。
我很久没有这么愉快过了。这不仅是因为工作,也因为白桦。他是个好伙伴,我们有很多臭味相投的地方,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消磨时间。我领他去过一次月亮红茶坊,他得知我周末在这里打工时,露出他一贯明朗的笑容说,简单,你确实是个特别的女孩子。
我笑起来,比我大三岁的白桦刚从学校毕业不久,他还是个孩子。他并不懂得生活的艰辛,尤其是一个抛弃过去在陌生城市里寻找一种生存方式的女子的艰辛。
我听见丽莲的声音从吧台后面清晰地传来。
丽莲看到白桦的时候,好像是没有看到一样。我早就发现她对某些人会有这种偶然流露的不屑,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次是针对白桦。好在白桦本人并不在意。
你的老板看来很年轻。他说。
她很美。你不觉得吗?我问他。
不,我不觉得。她只是,白桦想了想说,很风情。在我眼里,健康干净的女孩子才是美丽的,比如你。
我?我有点错愕。你真没眼光,不和你说了。
白桦在我的指点下去看了陈列的内衣。最近新增了一款中国红,肩带设计成肚兜吊带的式样,庄而且媚。我等着看这个年轻的男孩子站在那艳红的娇袅之物面前发窘,可是他没有。他转过头问我,你的size是多少,简单?
原来你不会目测啊。我闲闲地挡回去说。
丽莲的情人来了又走了。他滞留的那个星期三,我在杂志社接到丽莲的电话,告诉我这个周末不营业。
我要陪他去杭州,你休息吧,工钱照算,哦。她的声音象往常一样不带什么感情色彩。
可是我觉得这样对客人不好。我说,有的人不知道你关门而白跑一趟,不是会很失望吗?我来管两天店好不好?
丽莲在电话那头屏息凝神,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呼吸声,细微地顺着电流传来。
我一直都在和你学红茶的做法,虽然不如你,但也差不了多少。每天的营业流程我也清楚。反正就两天,我只是觉得不开挺可惜的,你要是觉得不妥就算了。我一口气说着,连自己都觉得自己过于强势了。但不知为何我想做成这件事。
那就交给你了,哦。周五晚上到我这里来拿钥匙。丽莲最后说。
结果周五晚上加班。为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做宣传,我们和摄影师在现场聊天喝咖啡拍照,白桦还找来几个艺术界的朋友冒充顾客以追求拍摄效果。那天来的人都打扮得比较另类,除了我和白桦,他一贯是黑色恤衫仔裤跑鞋,我穿了一件唐装,白色棉布质地,对襟蜻蜓纽绊,配灰色细条纹的直筒宽松裤子,黑色浅口鞋。自从进杂志社以来,丽莲成了我的穿衣顾问,原来的行头全部惨遭她的大力指摘而逐渐改朝换代了。我们一起去逛街。和她一起逛街很愉快,因为她并不象大多数女人那样热衷于在商场里埋一整天,我们只是去几家她心仪的小店,看看有无新到的款式,然后去找个地方歇脚喝咖啡。丽莲在外面只喝咖啡不喝茶,这也许是处于某种职业上的骄傲。
丽莲不会建议我买某件衣服,她只是从衣架上的一排衣服中拿出几件让我去试。然后看我自己在穿衣镜前转身凝神。其中总会有我中意的款式,我转头看她,她微微一笑。有时我因那笑容而感觉到心头的微震,那是女人看女人的眼神,欣赏的包容的,让你感觉到自己在那一刻的存在如此美丽。
就这样,我从一个粗疏的不修边幅的大女孩,蜕变成现在中性柔和的年轻女人。我仍是不爱裙子的,但裤装也可以优雅,这是丽莲教会我的。
即便如此,在咖啡馆里的六七人中,我想自己仍是不起眼的角色。因为在我左右,是戴着叮当藏饰褐金长发的广告文案女孩,和雪白皮肤银蓝色长裙的音乐学院老师,这个城市的男男女女,无不善于用蛊惑的颜色和风格将自己包装,太多外在的东西,太多的诱惑。有时候我想,外在跳脱内心木讷的我,终究是不适合这里的一切。
Ok。他咔嚓咔嚓拍了几张后喊道。我坐在高脚吧凳上将凳子一转180度,正要开口和白桦说笑,一眼看见门口进来一个女孩。
第一眼看去,她绝不是美女。
我看见她的瞬间,她的视线正撞上我的眼睛。白桦的声音快活地响起,你怎么才来?他接过她手里的包放在一边,拉着她的手走到我跟前。
简单,这是安然。白桦对我说,又转头告诉她,简单,我一直和你提起的。
我知道,她说。她的声音很柔和,一如她的眼睛,那么温柔的眸子,清澈,透明,没有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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