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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天我出差在外地。

通常,为了克服对异地的陌生感,我会买一份平常看的杂志,坐进一家麦当劳,或者肯德鸡,吃完之后逛逛本地最大的商场,有时会买一款最衬心情的卡通腕表。如果没有买表,就买一包全国都有卖的烟。通常这种烟是外烟,三五或者七星。如果我当时嫌三五太冲,就买七星;倘若觉得七星太淡,就买三五。

这天我照以上流程吃过晚饭,信步走回住处。天色尚未黑尽,呆在宾馆里很闷,就又出了门,找到一家网吧,开始上网。

上了不久,又觉得百无聊赖,正准备下,突然看见MSN里冒出葛萍的泡泡来。这天她起了一个又长又恶心的Nickname,全文如下:“失望中痛苦中绝望中天哪我该怎么办啊心如刀绞啊啊啊”。

这真是一个太讨打的Nickname了。我点了鼠标,想把“她”关掉,结果她却抢先一步劈头盖脸地对我:“看见我的名字了吗?安慰安慰我吧!”

我心说,我不踢你你已算得了便宜,还安慰?“怎么啦?死了爹还是死了娘啊?”

葛萍说:“失恋失恋!不认识字吗?”

“失恋挺好的啊,证明你有恋可失啊。”

“天哪,你就不能安慰安慰我吗?”

我有气无力地打字说:“我都快累死了,你放过我吧。”

葛萍打了个“痛哭”的图标,“可现在只有你能安慰我啦。”

“?”

“我认识的朋友里只有你是同性恋啊——”

“啊?”

葛萍是我从前的同事,一个不甘寂寞的文艺女青年,满脑子都是幻想。不知为什么,人们总误认我是文学女青年。也因为这个误解,她和我的关系不错。后来我从那家公司辞了职,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跟她出了柜。

出柜之前的日子,我被她烦得不行。那时大家流行的联系工具还是QQ,她天天给我留一大堆言,发一大串链接,并附言:“快看,太感人了!”

那些链接全通往一些女同志文章。

那些文章我都看过,从头到脚充斥着关于爱情的假大空的屁话。在我看来,这些文章统统是意淫狂所为,只配打倒在地,再狠狠踏上三只脚。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而事实上,它们相当受人欢迎。

出柜那天,我心情很烦,就回复道:“神经病!你可别中这些文章的毒!一天到晚胡思乱想,赶快结婚吧你!”

葛萍有一个交往多年的男友,我见过,大家还一起打过牌,打过球,我对那人印象不错。再说了,葛萍是谁啊,我还能不知道?我还能不了解?她发这些文章给我看的原因,绝对不可能是打算跟我出柜,也就是一文艺女青年被烂文章煽情了的表现。关于这些,我心知肚明。

我自信自己的Gaydar准确无误,即便天塌下来,葛萍也就能算一个双性恋,同性的那边还只可能是精神恋爱。所以对她现在这种不妙的苗头,从一个朋友的立场来说,我务必要将它扼杀在襁褓之中。

当然,我这个人的确稍稍主观了些,但我的主观,90%的情况下总被证明十分正确。是以这又加强了我的主观。

葛萍正好在线,回复说:“你怎么这样说啊?你不觉得很感人吗?”

但并非让人生厌到不能上床的地步。

我不假思索地说:“变态!同性恋就是变态!这些文章也很变态!你为什么不赶快嫁人,老看这些变态文章!”

在跟直人说话的时候,我内心的恐同症总是会毫无征兆地歇斯底里大发作。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极度渴望着变成“正常”人,却老拿自己的天性毫无办法造成的。总有一天,我会因为这个矛盾变成神经病,变得跟我见过的其他同性恋一样神神叨叨。但对这个变疯的过程,我竟然一点办法没有,于是就更加歇斯底里了。

“你竟然这样说,真让我失望。不要妄自评论你不了解的人。你不觉得两个女人在一起,给人很纯的感觉吗?别人写的多好啊。”葛萍用她一贯的文艺腔酸溜溜地说。

“啊?你在胡说什么啊。你是同性恋?我才不信。” “信不信是你的事情。总之我以一个同性恋的身份告诉你,所有的同性恋都是变态。你切莫中毒,切莫上当,坚定立场,赶紧嫁人。”

葛萍仍然不信,说:“好吧,就算你是同性恋,你怎么可能说自己是变态呢?”

“因为我就是一个大变态啊!”

葛萍发给我一个“大吃一斤”的表情,然后说:“看来你可真有点变态——我开始有点相信了。”

以上便是我的出柜始末。

(二)

后来,为了继续将葛萍的坏苗头扼杀在襁褓里——也是在她的强烈要求下,我带她去了一趟酒吧。为了保护她不受骚扰,那天我故意穿得不男不女,还专门把头发修得更短一点,痞里痞气地去了。

葛萍穿得挺正经的,所以见了我免不得大皱眉头,“没多久不见啊,怎么成了这副德行?”

我说,“等会你就知道了。”

我们找了一个靠墙的座位,我指给她看那些上男厕的女人,那些跟我差不多痞里痞气的女人,还有那些一看就是“公共汽车”的女人。这下火力足够强劲,终于成功地把葛萍吓坏啦。其间也有个把似乎看上去满正经的女人,不过我对葛萍解释说,那些都是跟你一样来看热闹的。葛萍对此有所怀疑。但我暂时顾不上管她怀疑不怀疑,冲进了厕所——因为我肚子痛起来啦。

这样一来,我就碰见了金毛。

大凡我们叫一个人金毛,那人必定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我见到的这个金毛未能逃脱这个规律。

我进厕所门之后,只看见她毛绒绒的金脑袋露在格子门缝外,四处乱瞅。看见我进来,眼睛大放光彩——甚至有点兴奋的那种光彩。

我肚子痛得厉害,看她老不从格子里出来,忍不住怒道:“拉完了就出来,别在里头搞三搞四的!”话一出口,又有点后悔,万一这家伙正吸了High药什么的,说不定冲出来就招呼我一刀子一瓶子一板砖什么的。那我可就亏大啦。

通常来说,我十分不喜欢来酒吧。前文说过,虽然我是同性恋,但同时也是一个严重的恐同症患者。我见到如此之多的变态聚集在一起,就忍不住义愤填膺;再照照镜子,自己也如此变态,就更加忍不住想把自己给跺成肉酱。

但我为什么要来呢?

因为我没法控制自己想搞同性恋啊。

在许多意淫狂文章里,往往出现这样的情节:主人公会在同事、同学、童年玩伴或者其他熟人中发现合适自己的伴侣。但事实是,一个同性恋想结识另一个同性恋,并且跟对方上床,除了上网,就是去酒吧。

在二十一世纪头几年的大环境内,这个规律颠仆不灭。

上网结识朋友,很可能变成纸上谈兵——笔谈得差不多了,兴致勃勃地见面一看,互相死菜。出于同情,双方像死鱼一样地搞上一搞,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而上酒吧的好处,在于能够事前互相挑挑长相和牙口。搭上眼的,性致勃勃地搞一搞。大多数从此互相死菜,老死不相往来;剩下一些搞一搞之后再搞一搞,从此互相死菜,老死不相往来。

虽然注定的结局都是老死不相往来,可我需要那个搞一搞的过程。

唉,我的恐同症又发作啦。

现在转回头继续说金毛。

金毛听了我的话冲我抱歉地笑了笑,可继续呆在格子里不出来,“我现在不方便出来。——能帮我个忙吗?先谢谢了。”

“什么?”我心想这么脏的厕所,里头不会还另外有人吧。万一真要有人,那可是太、变、态、了。

“能——帮我找一卫生巾来吗?”金毛窘迫地说。

对于厕所和女人这两者,借卫生巾都是最最不变态的理由。可因为太不变态,所以我居然吃了一惊。“卫生巾?”

“什么牌子的都可以——卫生巾。”

我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白色的塑料卷,“o.b行吗?我用o.b的。”

“o.b?没有普通卫生巾吗?”金毛着急地问,我摇摇头。

“那行那行,先——”她伸出手来,我把塑料卷放进她手里。格子门砰地关上了。

我从厕所里出来,发现葛萍身边站着一个人,似乎正在跟她说话。而葛萍满脸慌张。我赶忙站过去,葛萍如释重负地指着我,对那人说:“看,我朋友回来了。”

我出差,很累。”童年玩伴或者其他熟人中发现合适自己的伴侣!

我偷空看了那人一眼,惨不忍睹、四处漏风的一张脸。怪不得。

我说,“根本就不该来。”

葛萍使劲点头,“对对对,你教育得对,我错了。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了我,行不?——我们赶快走吧。”

“你终于见识了,该满意了吧——以后别再胡思乱想啦。”

葛萍忙不迭地说,“我发誓再也不看那些小说了。”

送葛萍上了出租,我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稍稍转过头,看见金毛从吧里匆匆忙忙地出来,见了我,不无尴尬地了笑。

我也对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金毛抄着手走过来,低声说,“不舒服透了,我还得买一个其他的。”

“以前没用过?”

“用过,不舒服,所以再也没用。——你怎么会用这个?”

“以前爱游泳,整个泳队都用这个。其实多用用就习惯了。”

金毛点点头,撇嘴道,“大概是吧。——怎么称呼?”

我想了想,道:“就叫我OB吧。——你呢?”

她又点点头,“我叫金毛。”

我陪金毛走到一家还开着门的小卖铺,买了一包卫生巾;又陪她找到一间公厕。

回去的路上她朝酒吧指了指,问:“你还进去吗?”

我摇头说,“不了。”

金毛似乎有点失望,又说:“那——我送送你?”

我就着路灯看了看她的脸,相貌平平,典型的女同性恋样子。寻思了一番,我说:“不用了,我打个车就走了,不麻烦了。”

她坚持道:“我有车——交个朋友嘛。”

我为了再次确认自己的判断,又就着路灯看了看她的脸,依然是相貌平平,典型的女同性恋样子——但并非让人生厌到不能上床的地步。

生活啊生活,你看看,我都变成什么样的一个变态啦。

“可我今天真的不太方便——要不也不会随身带着o.b——你也不方便吧?”想到自己这么变态,就突然对自己假模三道的样子有点烦,于是直截了当地说。

金毛有点错愕,但很快笑起来,“那么——电话多少?改天一定找你。”

以上是我认识金毛的始末。

(三)

转回来继续说我这天出差上网的事。

葛萍哼哼唧唧地说,“你就不好奇我到底怎么失恋的?失的什么恋?”

我苦口婆心地说:“就你那点小鸡肠子还需我费心好奇?就算我用脚趾头,我知道你一定没听我的劝告,去勾搭女人了。”

葛萍在网络某一头上诈诈呼呼地叫起来,“你怎么知道的?谁跟你说的?”

一个文艺女青年就是这样的要命。在这一点上,我更倾向于欣赏一个典型女同性恋的那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狠劲,无论你说出什么样骇人听闻的话题,都只是嗯嗯两声,仿佛一切都不值得大惊小怪。

这样的人,就比如说我,就比如说金毛。

我和金毛在从第一次见面之后的第八天上了床。对这一点我毫无疑问,因为我早有所预料。从金毛如约地打来电话后,就没有一个细节出乎我的意料:在酒吧里坐了坐,喝了点小酒,找了间宾馆,顺理成章地,上床。

按照通常的概率,倘若发生十次一夜情,那么会有五次很不好——不好得让人只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三次不太好,一次马马虎虎,最后一次,运气好的落个还算不错,不好的就只可能落个人间悲剧。

我运气不太好,总是落在很不好的那五次的概率里。想起那些很不好,我的心情就异常郁闷沉重。所以我预料和金毛的事,也不太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果然再次不出我所料,我们的表现都相当、相当地差——人间悲剧。她粗手粗脚,我心不在焉像挺尸似的;接着我毛手毛脚,她身体紧绷绷的跟正在蹲坑似的。再也没什么经历比这更差啦。

虽然好些女同志得意洋洋地宣称,女同志从不存在阳痿不举的问题。但她们总对L.B.D这种病闭口不谈,讳莫如深。

所谓L.B.D,就是Lesbian Bed Death,再说得明白点,就是一个人挺尸,另一个人蹲坑。可恨的是,这L.B.D又完全不同于性冷淡。要是你染上L.B.D,你就会知道得性冷淡是一种幸福。L.B.D这毛病一发作,没得搞的时候只想着死去活来的搞,但一旦开搞,就变成了僵尸。

我知道自己有这毛病,但最开始没怎么放在心上,并不以为有多严重,但这病却跟我的恐同症一样,日益严重起来,动不动就歇斯底里莫名其妙地大发作。

那天我挺完了尸,金毛蹲好了坑,纷纷狼狈不堪地从床上跳起,抓过衣服赶紧穿在身上,争先恐后地往门口奔,争先恐后地去柜台结帐。我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金毛。我猜金毛也这么想。

半夜三更,我走在宾馆外头,也许是太过夜深,路上竟然连一辆出租都没有。

我心情沉重,搭拉着脑袋走在路上,身后有一辆车缓缓开过来,金毛探出头来,声音很低,有气无力地说,“我送送你,现在不好打车。”

我闷声不响地拉开门坐在副驾座上,一语不发。金毛只顾着开车,也一语不发。开了大半个小时,金毛才说,“你还没告诉我要去哪里。”

听到她的声音我就觉得生不如死,“你随便把我扔哪里都成,别管我了。”

良久,金毛吞吞吐吐地说,“对不起。”

“对不起?没什么对不起的。——你别说话好吗?别跟我说话,烦着呢!”我又开始变得歇斯底里了。

金毛继续闷头开车,先绕一环,不知不觉中上了二环,再过了一会上三环,接下来径直往城外开去。 等我意识到这一点,天都放光了,车奔驰在一条上下颠簸的糙路上。路上有几个行人,骑着脏兮兮的二八载重自行车。

我怒气冲冲地转过头,瞪着金毛,“你他妈开哪儿来了?”

金毛失魂落魄地转过头,一副茫然表情,摇摇头,“不知道。”

我明明看见她眼睛红通通的,全是血丝——开夜车就是这样,很累。但我顾不了那么多,几乎是破口大骂,“你他妈变态!疯子!赶快开回去!”其实我越是骂人,心里就越是难受。事实上,我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

金毛刹住车,低声骂了一句:“操!”

车厢里冷得像死一样。“你他妈说什么?”我压低音量。 金毛抬起头,铿锵有力地说:“操!”

要是我手里有刀子,准来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可惜没有。空气凝固,咯咯作响。

我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因为我没法预料自己会做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屏息凝气,全神贯注地死盯着金毛。

金毛那时的样子像个杀人犯,眼睛红就不说了,头发十分凌乱——从宾馆出来就压根没梳过。我从后视镜里匆匆看了自己一眼,情况也比她好不了多少。

要是当时有巡警过来,铁定把我们拉进局子。

这时我开始希望金毛手里有一把刀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从此我这变态的人生一了百了,死了清净。

这些事情我当然不会告诉葛萍。她不停地唧唧刮刮,“你怎么这么聪明啊?我现在真后悔啊,当时为什么不听你的话。”

我使劲吸了口气,“你别再说了,就直接地汇报汇报你到底怎么回事吧。”

“狗屁!”老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这下葛萍的长篇大论是没个完啦,她罗罗嗦嗦地说了几乎两个小时,可到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子曰来。中心思想无非是她遇到一个不是同志的女的,她对别人特有好感,可别人不理她。老天啊,就这么一破事!

“你明白了吗?我真的很爱她,你说我该不该和她联系啊?”

我说,唉,我听得好累,下了。接着再不给她机会,毫不留情地关掉了MSN的窗口。

以上是我在网上遇到葛萍,并听她讲述自己悲惨遭遇的始末。

(四)

人们常常把一个典型女同性恋误解为一个文艺女青年,这必然是因为两者之间有些共同点。这也许是因为,一个典型女同性恋常常伪装成一个文艺女青年,又或者,一个典型女同性恋同时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但不管怎么说,她们总是,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生活在别处。那个别处,也许是网上,也许是酒吧里,甚至也许是在她们自己幻想出的数据矩阵里……总之,她们总是并不存在于此时此地。

我说以上话的原因,是因为典型女同性恋和文艺女青年我都认识不少。

我把MSN关掉之后又有点后悔,因为下了网之后我更没什么事可作了。但我还是挣扎着站起身,在柜台上结了帐,走出网吧,吸了口新鲜空气,沿着来路往住处走回去。

路上遇到一个书摊,随手买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床上的眼睛》。

我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为它是一本色情小说。

我站在书摊边,随手翻开书的第十页,就看见女主角和男主角对上了眼,走进一条后巷,像动物一样搞了起来。

女主角是个日本人。

男主角是个黑人。

这是一本日本小说。

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把书买了下来。

当然这并不是一本色情小说。

女主角,卖唱的,爱上了一个美军逃兵,黑人,布鲁克林区出来的穷小子,吸毒贩毒,兼打女人。可女主角就是爱他,后来男主角被宪兵抓回去了,故事就结束了。

其间还插一段同性恋曲。女主角的妈妈桑爱上女主角啦,就跟黑人上床了。

写小说的那女人对被虐待这件事毫不掩饰,丝毫不以为耻,从身体到精神上。我喜欢这种无赖而下贱的态度。

要是我也有这么无赖和下贱,我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其实我也够下贱了,只是耻于承认。不,不仅仅是耻于承认,而是认为自己根本不曾下贱。

倘若有人下贱过,那一定不是我。是的,那不是我。——正如那个死活要搞同性恋的家伙,一定不是我。

那她是谁呢?

我根本不认识。

我是恐同症嘛。

以上是我对自己的总结。

(五)

买书的时候,有人给我打来电话。

是葛萍。她哇啦哇啦地在我耳边大叫:“喂!为什么下线!”

“我在出差啊。”

“你出差关我什么事——我失恋了啊。”

“你失恋你就是老大吗?”

金毛刹住车,低声骂了一句!

“当然!我失恋了你就该开解我。”

我无奈地皱眉道,“不是我不想听,可这事我早就劝过你,你自作自受啊。”

“可这种事情我怎么控制得了?”

“你去找你男朋友开导你好吗?跟他好好谈谈,搞一搞,明天早晨一觉醒来一定就好了。”

“我现在正跟他冷战呢!我没法跟他做爱了!”

“拜托我现在在路上,又在外地,你是打算耗尽我的电话费不成?”

“不就是几个破钱嘛!最多打完了我给你买卡冲值——我现在需要倾诉,倾诉!你能不能专心地听?”

“很难的样子……”

只看见她毛绒绒的金脑袋露在格子门缝外。

“混蛋!我非要讲给你听!”

“你不用讲给我听了,我都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想跟那个女人上床,又未遂,心里不舒服对不对。而且人家不买你的帐,对不对?”

“不错。”

“这是你自找的。”

“对啊。”

“那你跟我鬼叫什么叫啊你?”

“我心里不舒服啊!你说我该怎么办啊?老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洗脸刷牙睡觉。”

“你今天怎么回事?吃了火药啦?怎么凡事跟我顶呢?”

“我出差,很累。”

“如果你真的很累,就该在床上躺着,不是在外头瞎逛!”

“我要呼吸新鲜空气。”

跟他好好谈谈,搞一搞。

“新鲜空气?我呸!你在外头呼吸的都是汽车废气!”

“老大你放过我吧,我耳朵都被你吵疼了。”

“你先告诉我该怎么办,我该不该再去找她?”

“我奉劝你别乱来,把这件事忘了是最好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建议我去找她?”

我心里千百次地呐喊“救命!”,可惜没人甩我。“你知道我很反感这种不道德的事情。”

“放屁放屁!这种事情你不是每天都在身体力行嘛!”

“就是因为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就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往悬崖里跳啊。”

“狗屁!”

“我的建议都说完了,你还不放过我?”

“不行,我对你的建议完全不满意,你再给我说一个才行。”

我倒抽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天,压低声音说:“这么着吧,你再去找那个女的,把她推倒在地,分开双腿,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完了之后马上跟你男朋友结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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