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在大学门口摆过地摊,收卖各类旧书。遇到个经常光顾的买主是图书馆的,告诉我图书馆每年都要打折处理旧书,价格便宜得不可思议,我要的话他可以帮我联系联系。这等好事不可错过,某日收了摊,就和他一起去拣书。
大部分的书是五六十年代的时令书,估计只能卖给收废纸的;小部分是八九十年代的畅销书,品相极恶劣,我少许挑了十几本质量稍好的。还有一堆是各类外文技术书,如1983年翻印的俄文农业大辞典、医药大辞典,书很新,又厚,但印刷一般,纸又薄又脆。一阵翻翻拣拣后我渐失兴趣,直到一本又大又厚的书从书堆里掉下来重重地砸了我的手。定睛一看是一册原版英文大书,硬皮无封面,书名烫金手写体,认了半天认出三个单词,大不列颠、历史和情欲。
翻开来看,字词密密麻麻如天书,不懂。彩色插图,细密的板画风格,颇精致。男人巨大的龟头总是闪闪发亮,如钢枪上的刺刀,插入时直如开膛破肚;女人身材丰腴,表情沉醉,总似被征服。此外还有皮鞭、镣铐、绳索、捆绑、舔足、吊天灯,凡此总总,不一而足。我估计这本书遇上合适的买家可卖一两百,偷偷拣起。为避免突兀,又拣了十数册可看的外文小说和辞典,厚厚一堆,漫不经心般叫人算算多少钱。果真便宜得不可思议,论斤卖。二三十多本书倒也有二三十斤,我装进麻袋,一股脑背走。
回家细看那书,主要还是翻翻插图,间或看懂三四个关键字。后翻到一章,专论述女作家,插图风格陡地缠绵艳丽起来。轻纱帐里,二三贵妇,间或有一绅士,皆衣冠楚楚,或坐或卧,眼神暧昧,似是调情。旁的有个注脚,说这作家,总写软核,前头往往硬,关键时便软了。那笔名仿佛是个男名,唤做唐·萨克森(Daun
Suckson)。后头长篇大论讲其作品多么具有划时代意义——但那书写得实在太文雅,一排单词我只认识一两个。终于来到一段简单点的,说的是唐·萨克森的生平。原本是个女人,十九世纪少有的几个女色情小说写手,因怕坏了淑女名声,写书往往假托男性笔名。写的故事不比寻常,笔下的男主角大多性无能,想尽种种办法讨女性欢心,擅写口活儿与手技。在彼时伦敦曾卖得一纸风行。萨克森小姐毕生未婚,逝于伦敦近郊布莱尔庄园。
我看了对萨克森小姐的介绍,心里忍不住要好奇。按理说,大凡写色情小说的,哪有写男主角不“能”的呢?我还从没见过哪本色情小说的男主角不吹嘘自己是天赋异禀,一柱擎天的。况且,男主角都不“能”了,这色从何处起呢?这色情小说又该怎么对付下去才能唤起读者的快感呢?
我摆书摊的时候就成日里介琢磨这个,可英语太臭,就光把那大不列颠的历史琢磨透了,可还是想不通它的情欲。一日傍晚,我坐在书摊边上又开始胡思乱想地翻那本书,来了一对客人——是两个女的,一位穿紧身黑T杏白裤子,走路时眼睛飘荡在天上,仿佛正在范特西自己是TLW里的人物;另一位圆圆脸,一边做“咱们工人妇女有力量”状,一边四处打望。几米开外见了我,圆圆脸就一副友邦惊诧样,抛下范特西妇女,冲到书摊前,对我说,“给我看看你手里的书。”
圆圆脸说,“我也不一定要买啊,就想翻翻看。”这时范特西也走了过来,两人噼里啪啦说了一阵外国话。我心想,你们说话不想我听懂也就算了,何必拿外国话来寒碜我。范特西皱眉,似乎想走。圆圆脸不依。三方僵持。隔了一阵,见我不给,圆圆脸又说,“我买你其他的书,你给我看看手里那本。”我心里突然有了个念头,问:“你知不知道英国有个叫唐·萨克森的作家?要知道,我就给你看。”
圆圆脸听了这名字,突然仿佛来了一针兴奋剂,当即就在原地跳了两丈高。“我知道我知道!我正在研究她!快快给我看看这书。”我看她这么兴奋,也不好再拒绝,就把书递给了她。
圆圆脸接过书,翻了翻目录,很快翻到有萨克森的那几页,一目十行地看起来。越看脸上越是放光,等她看完的时候,脸已经亮得像是正月十五的月亮。一旁站的范特西百无聊赖,皱着眉,蹲在地上闲看俄罗斯生物大辞典。
最后,圆圆脸手里握着书,看完了也不肯放。我看她真是喜欢得很,不如索性卖个高价,倒也不错。可这萨克森之谜不解开,叫我怎么舍得放手。
圆圆脸把书紧紧握在手里,一副“谁也抢不回去”的样子。但又明知自己理亏,只好看着我,不说话。仿佛那本书多在手里捏一会,就多能感染一分仙气。我见她这个样子,肠子都快笑断了。与此同时,范特西继续蹲在地上翻生物辞典。
“咳,这位买主,你刚才说你知道萨克森的事……”还是我先开了口。
圆圆脸眼睛“镫”地亮了,“当然,我知道。——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我一直对她很好奇,可找不到人请教。要是你知道,”我停了停。圆圆脸迫不及待,抢过话头,“要是我知道,就把这本书卖给我?”
我说,“行——可你要真的知道才行,你得说得叫我信服。”
“行,你说。”圆圆脸自信满满。“你想了解哪方面吧。”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也怪不好意思,大街上说话,你方便不方便?”我有点迟疑。
“有什么不方便?只管说。”
我只是想看一本好的色情小说?
“咳,我英文不太好,我看这书上说,萨克森是写色情小说的。”我说,“可怎么它又说,她爱写的是些‘不能’的人啊?不怕你话,我就爱看个色情小说,我还真想知道,以不能的人为主角,怎么个色情法。”
圆圆脸听了我后一句话,脸有点红。她低头跟蹲在地上的范特西叽里咕噜了两句,范特西抬起头来看看我,站起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两人又是一阵咕噜。
圆圆脸说,“老板,你这问题,当真不开玩笑吧。”
我说,“当然不开玩笑。”
圆圆脸说,“大街上说话确实不方便,要不这样,明天我给你拿点资料来。”
我说,“英文还是中文资料?英文的就算了,我看不懂。”
圆圆脸皱皱眉,叹口气说,“都是英文的。——唉,你是男的,怎么会懂萨克森呢。”她把手里的书放回书摊,又叹了口气,拉着范特西走了。
我心里十分困惑,我看不懂萨克森只因为我英文不好,和男女有甚么关系。——而圆圆脸怎么就走了,也叫我好生不解。
过了几天,城里开始整顿市容,路边小摊属于被打击之列。一连十几天,都查得紧,我就没去练摊。等风头过了,在我书摊旁边开小卖部的张大妈对我说,个圆圆脸姑娘来找了我好几次,给我留了个条儿。我接过纸条一看,上头歪歪斜斜留了个信箱地址,“写信给我,告诉你萨克森事。JS上。”
在乌烟瘴气、怪话连篇的网吧里,我给圆圆脸JS发了第一封信。
“JS,
你好。我是练书摊的那位。有关萨克森事,还请指教一二。
’一点的男人是通篇不喜欢。
另:色情小说和性别男女之间关系,亦令我百思不解。
一个没有文化的人 敬上”
JS的回信很快到来。
“摊主,
你好。
萨克森小姐是我最欣赏的小说作者。单以色情指她,颇使我不平。那日在路上,与一陌生男子讨论此问题,令我稍感尴尬,态度生硬处,请见谅。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与我谈起萨克森,且疑且兴奋。不知你对她了解程度如何,我不知该从何处谈起。
JS 上”
“JS,
你好。我对萨克森所知不多,仅限于那日你看到书上的内容。加上英文不好,许多内容似懂非懂。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未曾拜读过萨克森的原作。目前,我了解到的信息有:a.萨克森可能是一位女士的化名,b.萨克森擅长写以不能男子为主角的色情小说。我的问题是:若男主角是性无能人士,色情小说将如何展开情节。请释疑。
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上”
“摊主,
你好。若要解开你的困惑,需从头谈起。
萨克森确实是一位女士之化名,根据目前已知资料,她原名Maud Lily,萨克森是其生母名氏。其人经历极富传奇性,幼年寄养于舅父门下。舅父嗜收集色情小说。萨克森自小耳濡目染,成年独立后以此操笔为业。初期若干作品,因流传不太广,目前多已失传。后写出代表作《大先生传》,成为地下小说之经典。其后各部作品,都流传一时,广受英伦各阶层女士欢迎。
《大先生传》之主角,初为一风流男子,天生神器,自命不凡,以为天下女子都拜倒自己脚下。后因自负傲慢,贸然与人决斗。技不如人,被毁了下体,受了好生羞辱。悲愤交加,几欲自杀。伤愈后性格大变,自暴自弃,沦落街头,为一有断袖癖好的贵族收留,成其性奴。后来学得一身好本领,以残缺之身重回情场,所战无不胜。
这本小说引人入胜之处在于,男主角的性角色再三颠倒,颇有后现代意义,远超同时期色情小说眼界。出版后,震惊全英伦卫道士,小说立刻被查禁,但在地下畅销十数年不衰。
你的问题所涉范围甚广。草草所谈,不知能否解答你的疑惑。
可手放在键盘上一个劲地哆嗦。我想我是生病了。
JS 上”
《大先生传》的情节,好像是一阵几乎感觉不到的微风,在我心头似动未动的,轻轻一吹。我竟不知风从哪里来。那天晚上我去上网,旁边坐着一个涂了紫红色指甲的瘦弱男生,尖着嗓子在麦克风里跟人吵架。“你妈X,老娘阅人无数关你屁事!你以为你是谁?谁不知道你结了婚?爱来就来,不爱来就滚!”
于是我给圆圆脸JS写信。
“JS,
听你讲来,我颇喜欢《大先生传》。哪里能看到这本书呢?最好有中文的。如果没有,就英文吧。
我感觉,我会从这本书里找到我需要的答案。”
“摊主,
你会喜欢《大先生传》?我很怀疑。因为这本书,对男性而言,太刺激,太挑战。当初,在伦敦,萨克森找不到出版商肯出它。看过的人都说这本书是罪过。后来有一个法国书商看上,先在法国印了几千册,出口转内销才传回英国。最先夸它,说它好的,是些男同志。——呃,抱歉,我不知你对性倾向是否有偏见。如果你不太能接受,我想,或许不看为妙。
书,我这里有本复印的,英文。不过我自己喜欢它得很,试着翻译过一部分。你若真的要看,我周末带去你书摊。
JS 上”
我回信说,“我要看。我只是想看一本好的色情小说,重逢一种久违了的快活。”
周末圆圆脸如约到来,一个人,穿一件蓝色大翠花裙子,脚上竟踏着一双沙滩鞋,仍做“咱们妇女有力量”状。——叫我想起圣雄甘地穿白袍子。能把裙子穿成袍子,也真难为了她,不容易啊。
圆圆脸走到我书摊前,递给我厚厚一沓复印纸。“喏,前面是原作,后面是我翻译的,没翻完,你还是先看英文的。看完了,再看我的。”
圆圆脸说,“什么话!”
我笑笑,把大不列颠砖头拿起来,“这个,你拿回去看吧。”
圆圆脸乐不可支,“那我就不谢了。”欢天喜地的把书接了过去。
我刚好找到中文部分,草草瞟了几眼,见了开头,很喜欢:
“从前有个乡绅,中年方得一子,欢喜得紧,给孩儿起了个名,唤做不伦伟力士(Bullen Wallace)。”
我想我英文不好,难不成看个色情小说还翻字典么?设若正看到入港,突然出现一排生词,只能长吸一口气闭着眼睛腾腾跳过,岂非活生生被自己憋死。于是,虽有圆圆脸忠告在前,我还是先捡出她的中文译稿看。看下去才知道上了贼船,后悔不迭。圆圆脸专拣无关紧要的地方翻,一到情节发展关键处,就是一排省略号,比方说:“力士褪去衣衫躺下,凭她摆弄”。省略号。省略号。省略号。
她文风像极了骑士冒险文学,古典得很,一个沾了颜色的字都没有,挂萨克森的色情羊头卖她自己的纯情狗肉。我看完她的译稿,拍案而起,在旧书堆里翻出一本简明韦伯英汉字典,开始啃萨克森。
萨克森的原著也很像骑士文学,大概那时候的人写书都这模样。我狠狠啃了前四分之一,全讲主人公在情场上如何得意,我屈指数了数,其中共提到十一次性交,四次特别详细的,七次较为简略的。描写不见出奇,不外是男人如何伟岸持久,神枪不倒一类。令我颇觉失望。但先见过圆圆脸的翻译,知道后文有蹊跷。所以咬咬牙继续往下啃。
四分之一处是个坎,讲到伟力士与人决斗,私处被利剑所伤。其后的内容令人欲罢不能。我竟然只用一个下午就全都看完,连有人来买书都顾不上抬头。看完之后长出一口气,收了书摊,冲进网吧。
“JS,
向萨克森致敬!致敬!致敬!了不起!”
之后几天,我没出门摆摊,静下心认真把书从头到尾又看了两遍,久久回不过神来,脑袋迷迷糊糊了一个星期,也不知道那里头颠覆过去想了些什么。之后因为城管大扫荡,我又换了摆摊的地方。再次上网时,已经过去了一个来月。打开信箱,看到圆圆脸给我写了三封信。
“摊主,
你看完了?那么,你的答案有了吗?等你的读后感。
JS 上”
“摊主,
你的读后感呢?
JS”
“喂!人呢?去了你的书摊,也不见摆出来。听说城管扫荡,谋生不易。不过,记得我还等着呢。别吊我胃口。有空上网,记得回信。
JS”
日期是二十几天前。
“JS,
真是抱歉。前不久这个地段查得紧,我搬去了别处。叫你等了这么久,惭愧。
萨克森实在是了不起的作家。《大先生传》我连看了三次,一次比一次精彩。第一次以为平庸的地方,看到第三次才知道妙不可言。我先前问题的答案,早在她文章中。可如今又有了无数新问题。萨可森真的是位女作家吗?我竟然起了怀疑。她写伟力士残缺后,被公爵收留,他性心理的转换,感情上的由恨而爱,写得那么好。对公爵的描写也好。开始得不到伟力士的爱,就一心折磨他,蹂躏他;等后来伟力士屈服,他又嫌弃伟力士娘们儿气。这是,爱情吧,庇护者与阉人之间的爱。萨克森是位天才。后半部的性交一次比一次写得好。每一次都是向不能的挑战。没有行动上的不能,只有思想上的不能。
谢谢你借这本书给我。”
“摊主,OMG,你终于又出现了。萨克森是位女士,这一点无须怀疑。或许因为她必须假托男性的名义来写作,所以很精确地揣摩到了心有余力不能的失落和痛苦,被虐待被凌辱的欢愉和甜蜜,道德和性欲的挣扎,男性认同和女性认同的交织争战。
从一个女读者的角度而言,我喜欢离开公爵之后的伟力士。那时的他真是个Perfect lover,身体上像个男人,却不能;心理上像个女人,却不是;搞不懂自己爱男还是爱女,所以通吃。女人们和他在一起不必担心有什么恶果,又能享受性的快乐。而且,和从前不同,伟力士能够了解作为被占有者的感受,这让他在情感上给了情人们更多的关怀和体贴。真是神来之笔。萨克森小姐是女权主义先锋。
另:摊主,你的品味有点怪,呵。
JS”
“JS,
为什么说我的品味怪?我说错了什么话吗?
我又翻了一遍大先生,我太喜欢伟力士被公爵抛弃后的那句话了:A lonley figure, lost his gender, lost her
soul, was wandering in the deserted land seeking itself. 同意你的话,神来之笔。
呵,我第一次看完一整本英文书,竟然还看了四次。JS,你看了几遍?”
“摊主,
前不久这个地段查得紧。
倒是忘了看了几遍了。第一次看还以为是本大烂书,我是,前头的男女之事,呵。后来起了心要研究它,找了那时代的色情小说来看,才知道是作者的反讽。也可能是掩护,想骗过书商,瞒天过海地把书出了。伟力士被去势之后的部分,才是萨克森自己的东西。
我有不少男性朋友看了这本书,‘普通’一点的男人是通篇不喜欢,即便是同志,也不太喜欢被去势的情节。可能男读者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否定吧。喜欢这部分的,你是我知道的第一个。所以说,有点怪。莫介意,一个玩而已。
“我知道我知道!我正在研究她?
JS”
不知道为什么,JS写给我这封信后,我本想回她,可手放在键盘上一个劲地哆嗦。我想我是生病了。就去了别的城市。
这是几年前的事了,想不到竟然在坛子上重逢了JS。抱歉我那时不辞而别,带走了你借给我的“大先生”。我本想把它放在杂货铺的老张那里,可怎么也舍不得。
JS,我现在终于知道,原来萨克森她是个蕾斯边儿。哦,对了,原来你也是个蕾斯边儿。有人说,人都是自私的,只会关心和自己有关的事。诚然。
JS,我想给你讲个故事,你和萨克森小姐都会喜欢的故事。这个故事几年前就应当讲,可那时候我病了。
从前有户姓莫的人家,先生了一个男孩,不到满月,就早夭了;过了一年,又生了个女孩,活到一岁上,也去了。夫妇俩痛不欲生,三年后方又生了个女孩。怕又早早没了,一直不敢起名。这孩子倒健壮,活过了满月,又活过了周岁。亲人放下心来,把孩子叫做莫胜男。平平安安到了十岁,胜男却又得了大病,眼瞅着快不行了。一家人痛不欲生之际,孩子却从鬼门关上走了回来。节外生枝,康复检查时查出胜男有隐睾,医院跟父母商量,既然一直当的女孩带,不如就把这隐睾给去了吧。父母也同意。
此后一直平平安安,直到胜男的青春期到来。别家女孩一个个胸脯挺起来,胜男却平平的。别家女孩开始羞答答地上厕所,胜男也毫无动静。只是个子愈发长大,声音变得粗粗的。胜男于是知道自己原来跟别人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哥哥和姐姐的魂魄,都寄在自己身上了吧。看到高高壮壮的男孩,她想,要是哥哥还活着,一定是这样;看见漂漂亮亮的女孩,她想,姐姐要是长大了,一定比她也不差。
十六岁还不见初潮,父母焦虑,带她去检查。医生说啥都正常,却又开了些药丸给她吃。那时胜男有了些小心眼,偷偷去查药名,原来是雌性激素。她把药扔了,闷在屋里哭了几天。出来之后吵着要转学。父母没办法,给她办了手续。之后就穿男装,上男厕。新学校没人知道,也就当她是男孩。过了几年,除了户口和身份证上一时改不过来,其余人也都忘记胜男曾经是个女孩了。不过胜男偶尔还是会有些女孩习性,叫人见了,暗暗要笑她的。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胜男却不知怎的,青春心思萌动,爱上个男孩。一时间闹个鸡飞狗跳,搞到要被学校开除。母亲抗不住闲话,拿着户口去找校领导,想通融通融,偷偷把这事了了。弄巧成拙,一家人在这城里也就没法呆了。
胜男不想连累父母,离开家独自去了外地。想过要遁入空门,临到关头却不知道该做和尚还是尼姑。她又以为自己这么怪,一定会早早死掉,可风吹日晒,连个感冒也不得。勉强活下去吧,每当想要安定下来,必定节外生枝,只好继续上路。性别也就不去说它,反正外人看来胜男是男的——除了那东西,习惯了也就好。可性向也总不定。初恋是个男孩,后来打工时碰见个女孩,神魂颠倒掉进情网,快揭穿时只有落荒而逃。后来男女也又各爱了几个,却一丝不敢进一步接触。可年岁到了,老觉得心里有团无名火,不知道怎么发泄出来才好。
后来上了网,知道女同志里有一种,做爱可以不脱衣服的,赶紧尝试。又听说男同志里有一种速战速决、只管服务不管脱的,忙不迭地也去试了。竟觉得各有各好,难做取舍。身体想要,内心悔恨而恐惧。若实在感到害怕了,便重新再换个地方呆。后来胜男看到一本书,书里说,A
lonley figure, lost his gender, lost her soul, was wandering in the deserted
land seeking itself. 她想,这句话改一改不就是说自己吗:A lonley figure, lost his gender,
lost her form, was wandering in the deserted land seeking its soul. 性别算什么呢,不过是个技术问题。没有行动上的不能,只有思想上的不能。
之后她心态好了许多,重新找了个城市住下,继续,seeking its soul。
呵,JS,你说萨克森小姐要是知道这个故事,会怎么把它写出来呢。
认识萨克森和你,与我,是场幸福。
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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